清江干流防洪治理二期工程(宜昌段)长阳部分一标段(下何家坪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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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江干流防洪治理二期工程(宜昌段)长阳部分一标段(下何家坪段)。
2、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岸工程,护岸工程为QJK49+664~QJK49+162长度519m及QJK48+527~QJK47+612长度950.29m,共计1469.29m。主要工作内容包括:519m护岸工程主要为2m宽巡河步道C25混凝土路面及路肩,950.29m护岸工程主要为C20混凝土镇墩+浆砌石护坡+2m宽步道+预制联锁块护坡+3m宽步道,另护脚措施为块石护脚;两处新建涵管;5处下河梯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18
历天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变更澄清修改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5、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
6、安全生产: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安全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拟派本项目的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应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书,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其中安全员只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6月-2023年8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以企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9)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3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注册后查看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
为2023年10月
10时0分。
1、项目名称:清江干流防洪治理二期工程(宜昌段)长阳部分一标段(下何家坪段)。
2、工程概况: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护岸工程,护岸工程为QJK49+664~QJK49+162长度519m及QJK48+527~QJK47+612长度950.29m,共计1469.29m。主要工作内容包括:519m护岸工程主要为2m宽巡河步道C25混凝土路面及路肩,950.29m护岸工程主要为C20混凝土镇墩+浆砌石护坡+2m宽步道+预制联锁块护坡+3m宽步道,另护脚措施为块石护脚;两处新建涵管;5处下河梯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计划工期:18
4、招标范围: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变更澄清修改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内容。
5、工程质量: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合格标准。
6、安全生产: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导则SL721-2015安全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企业主要负责人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并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
(4)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证书上记载的工作单位为该投标单位,且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带二维码的考核合格人员证书信息截图,未同时担任其它工程施工项目经理,并按招标文件要求作出承诺;
(5)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6)拟派本项目的五大员(施工员、质量(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应须具备相应资格证书,且拟派本项目的上述现场管理人员不得互相兼任,其中安全员只须具备省级及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须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2023年6月-2023年8月)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
(8)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且无亏损,以企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
(9)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湖北省公共资源招标投标信用信息平台”未被列入重点监管对象(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所有投标人的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做好记录,由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评审)。
(10)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以独立投标人身份参与投标。
3.3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有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3.5投标人在制作投标文件时,应对照上述资格审查条件要求上传相应证明材料的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评标委员会和招标人将不予采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注册后查看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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