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吉市北城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世纪大道东侧规划路(宁边路—世纪大道—健康路)及配套附属设施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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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昌吉市北城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世纪大道东侧规划路(宁边路—世纪大道—健康路)及配套附属设施
2、项目规模:世纪大道东侧规划路道路总长约660.67m,路灯36套及其他附属设施。
3、建设地点:昌吉市。
4、工程投资额:850万元
5、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政府自筹资金
6、工期要求:2023年10月1
开工,2023年12月1
竣工,总工期60天(日历日),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2022年1月
之后新设立企业参与招投标时,招标文件和评标文件中不评价企业业绩)。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
9、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项目人员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否则,未附承诺书的企业将被废标。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
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规定,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11、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本工程对施工拟采用“资格后审”。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数值向下取整法含信用分)
四、招标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3年9月1
10时00分-2023年10月
10时30分(节假日不休息)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项目名称:昌吉市北城区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世纪大道东侧规划路(宁边路—世纪大道—健康路)及配套附属设施
2、项目规模:世纪大道东侧规划路道路总长约660.67m,路灯36套及其他附属设施。
3、建设地点:昌吉市。
4、工程投资额:850万元
5、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政府自筹资金
6、工期要求:2023年10月1
7、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8、质量标准:合格标准
9、招标范围:全套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设计变更、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资质证书,且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要求:应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得在其他项目中兼职。
5、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2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2022年1月
6、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1项(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或发包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表),业绩证明材料必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所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信息登记的人员且该项目负责人为本项目人员,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项目负责人及拟投入本项目的安全员不得在其他任何工程担任相应负责人。
9、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里附:《不参与围标串标承诺书》、《项目人员承诺书》及《不参与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恶意投诉承诺书》,否则,未附承诺书的企业将被废标。
1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建筑企业若中标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
11、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2、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本工程对施工拟采用“资格后审”。
1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数值向下取整法含信用分)
四、招标文件领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2023年9月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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