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南岗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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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南岗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南岗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QYH
3.采购预算:0元
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5.采购内容:食堂托管经营服务(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
6.服务期:合同模式采取1+1+1的招标模式,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前2个月,中标单位可以申请续约,经学校会议(以问卷调查的形式,获取学生与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以此为主要考量依据,以确保托管经营模式能够真正满足大家的需求)通过后才能续签合同,如中标单位不想续约,第一年合同期满前2个月向学校提交申请,第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自动解除合同。第三年承租的方式与第二年相同。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检验的合格标准或行业标准。
8.服务地点: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南岗校区食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模式采取1+1+1的招标模式,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前2个月,中标单位可以申请续约,经学校会议(以问卷调查的形式,获取学生与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以此为主要考量依据,以确保托管经营模式能够真正满足大家的需求)通过后才能续签合同,如中标单位不想续约,第一年合同期满前2个月向学校提交申请,第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自动解除合同。第三年承租的方式与第二年相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2承诺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办理餐饮经营企业合法手续。3.3投标人必须具有高校食堂服务经验,3年内已经完成的在高校餐饮类招标项目中标业绩不少于3个,至少一所在黑龙江省内,至少有一所营业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3.4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有相关记录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3.5潜在供应商应提供重合同、守信用的书面承诺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参加投标登记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加本项目投标登记及全过程招标活动,开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3年09月1
至 2023年09月2
,每天
8:30至12:00,
12:00至16:3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2023年09月2
09点00分(北京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项目名称: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南岗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项目
2.项目编号:QYH
3.采购预算:0元
4.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5.采购内容:食堂托管经营服务(详细要求见磋商文件)
6.服务期:合同模式采取1+1+1的招标模式,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前2个月,中标单位可以申请续约,经学校会议(以问卷调查的形式,获取学生与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以此为主要考量依据,以确保托管经营模式能够真正满足大家的需求)通过后才能续签合同,如中标单位不想续约,第一年合同期满前2个月向学校提交申请,第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自动解除合同。第三年承租的方式与第二年相同。
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检验的合格标准或行业标准。
8.服务地点:黑龙江护理高等专科学校南岗校区食堂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模式采取1+1+1的招标模式,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第一年度合同期满前2个月,中标单位可以申请续约,经学校会议(以问卷调查的形式,获取学生与教职工的意见和建议,以此为主要考量依据,以确保托管经营模式能够真正满足大家的需求)通过后才能续签合同,如中标单位不想续约,第一年合同期满前2个月向学校提交申请,第一年合同期满后双方自动解除合同。第三年承租的方式与第二年相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必须具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2承诺中标后根据采购人要求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办理餐饮经营企业合法手续。3.3投标人必须具有高校食堂服务经验,3年内已经完成的在高校餐饮类招标项目中标业绩不少于3个,至少一所在黑龙江省内,至少有一所营业面积不小于2000平方米;信誉良好无不良信用记录,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3.4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若投标人有相关记录将不得参与本次投标);3.5潜在供应商应提供重合同、守信用的书面承诺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7参加投标登记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加本项目投标登记及全过程招标活动,开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均以投标登记的先后顺序为准)。(名词释义:本条所称单位负责人是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的执行事务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负责人等对外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人;控股、管理关系是指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超过50%;或者出资额、股份比例虽不足50%,但其享有的表决权足以对股东会或股东大会产生重大影响;或者通过协议或其他安排,能够实际支配其他单位行为的关系,如集团公司与下属子公司或分公司等);3.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磋商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三、获取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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