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费用-质量认证费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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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费用-质量认证费-20230704005(二次)招标项目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管理费用-质量认证费-20230704005(二次)
2.2实施地点: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一汽集团红旗制造中心蔚山厂区(奔腾品牌生产部分)、一汽集团工程技术部(奔腾品牌生产部分)、一汽集团生产物流部(奔腾品牌相关部分)
2.3服务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止
2.4最高投标限价:有,(不含税)人民币116,1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VDA6.1及ISO9001的认证机构资质。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的认证机构资质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
提交投标人自行出具的2021、2022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或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2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立
介于2021年1月
至2021年12月3
的,免于提交2021年资料;投标人成立
晚于2022年1月
的,免于提交2021和2022年资料),具体要求如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如有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3.1.3业绩要求:
提交合同日期自2018年1月
至开标当日的至少3个VDA6.1认证业绩(其中应至少包含1项汽车行业主机厂VDA6.1认证)的合同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
1) 投标人或其分/子公司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
和合同签订
中较晚的日期为准;
5) 为商用车主机厂(除农用车外)提供VDA6.1认证服务视同为汽车行业主机厂提供VDA6.1认证服务;
6) 总/母公司投标时,可以使用其分/子公司的业绩合同作为证明材料(需要同时提供加盖双方公章的公司关系证明)。
3.1.4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人员至少1人,应具备VDA6.1审核员资格;应有3年或以上汽车行业VDA6.1认证审核或监督审核经验(在审核过程中该人员作为陪同人员、见习审核人员及技术专家等关联度不强的角色时,审核经验无效),至少应具备2家或以上主机厂(乘用车或商用车均可,但不包含农用车)审核经验,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个人简历表;
2)VDA6.1审核员资格证明材料;
3)开标会前3
内出具的上述人员的社保缴费证明(投标人应登陆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http://si.12333.gov.cn/)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投标人所在地社保平台未能与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对接的,投标人应登陆所在地人社部门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并打印社保参保证明,参保证明同样应当包含验真渠道和验真方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被一汽集团列入黑名单期限内或被一汽奔腾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3日20:00至2023年9月2
20:00 (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服务名称:管理费用-质量认证费-20230704005(二次)
2.2实施地点:一汽奔腾轿车有限公司、一汽集团红旗制造中心蔚山厂区(奔腾品牌生产部分)、一汽集团工程技术部(奔腾品牌生产部分)、一汽集团生产物流部(奔腾品牌相关部分)
2.3服务期限:本项目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
2.4最高投标限价:有,(不含税)人民币116,100.00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能力,并具备如下所列的条件: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是依法从事经营,有能力完成招标项目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VDA6.1及ISO9001的认证机构资质。
投标人无需直接提供以下资质证书扫描件。评审时按照以下标准评审投标人资质:
1)投标人的基本信息以开标当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查询结果为准,登记状态应为正常或存续(在营、开业、在册)状态;
2)投标人的认证机构资质信息以开标当日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http://cx.cnca.cn/)查询结果为准,证书状态应显示为有效;
按照以上渠道无法验证投标人资质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验证资质的网站和验证方法。
3.1.2财务要求:
提交投标人自行出具的2021、2022年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及利润表),或提交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2022年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不包括股东权益变动表、财务报表附注、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及执业证书、注册会计师证书。投标人成立
1) 审计报告应当由两名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
2) 审计报告应当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
3) 被审计单位、报表编制单位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
4) 上述资料不得遮挡、涂抹或篡改;
5) 如有合并报表,以合并报表数据为准。
3.1.3业绩要求:
提交合同日期自2018年1月
1) 投标人或其分/子公司应是合同的服务提供方;
2) 合同应有各方的签字或盖章,电子合同、订单等特殊形式合同除外;
3) 合同复印件应至少包括合同各方名称、合同服务内容、合同日期和签字盖章页;
4) 合同日期以合同生效
5) 为商用车主机厂(除农用车外)提供VDA6.1认证服务视同为汽车行业主机厂提供VDA6.1认证服务;
6) 总/母公司投标时,可以使用其分/子公司的业绩合同作为证明材料(需要同时提供加盖双方公章的公司关系证明)。
3.1.4项目人员要求:
项目人员至少1人,应具备VDA6.1审核员资格;应有3年或以上汽车行业VDA6.1认证审核或监督审核经验(在审核过程中该人员作为陪同人员、见习审核人员及技术专家等关联度不强的角色时,审核经验无效),至少应具备2家或以上主机厂(乘用车或商用车均可,但不包含农用车)审核经验,且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投标人直接为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不得为第三方或者退休返聘人员):
需要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
1)按照投标文件格式提供的个人简历表;
2)VDA6.1审核员资格证明材料;
3)开标会前3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分公司投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小规模纳税人投标。
3.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
2)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5)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与招标代理机构或代建人或监理人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6)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7)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8)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9)在近三年内发生重大服务质量问题(以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0)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11)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省级“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2)被一汽集团列入黑名单期限内或被一汽奔腾列入禁入名单期限内;
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13日20:00至2023年9月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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