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乡城区农贸市场综合体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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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安乡城区农贸市场综合体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安乡县国防动员办公室)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发改备{2023}33号文,项目业主为安乡经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和平农贸市场、西门口农贸市场、文昌湾农贸市场、安乡县农贸集散中心等4个农贸市场综合体,并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与环卫等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为30235.68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安乡城区农贸市场综合体建设项目;
1.2.2 建设地点:安乡县境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用地面积93211.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7815.75平方米,主要包括建设和平农贸市场、西门口农贸市场、文昌湾农贸市场、安乡县农贸集散中心等4个农贸市场综合体,并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与环卫等基础设施。
1.3 工期要求:700天(其中设计90天,施工610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相关内容,工程达到验收合格条件后交付业主(具体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
1.5 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6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修;
1.7招标编号:ZPCD-(23)124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可以为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可同时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同时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9月1
9:00起至2023年9月2
17:00止在注册后查看招标文件。
1.1 审批、核准或备案情况
项目名称安乡城区农贸市场综合体建设项目,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安乡县发展和改革局(安乡县国防动员办公室)批文名称及编号安发改备{2023}33号文,项目业主为安乡经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主要建设内容为建设和平农贸市场、西门口农贸市场、文昌湾农贸市场、安乡县农贸集散中心等4个农贸市场综合体,并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与环卫等基础设施,项目总投资为30235.68万元,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企业自筹,已落实。
1.2 招标项目概况
1.2.1 招标项目或标段(以下简称:招标项目)名称:安乡城区农贸市场综合体建设项目;
1.2.2 建设地点:安乡县境内;
1.2.3 项目基本情况:项目总用地面积93211.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7815.75平方米,主要包括建设和平农贸市场、西门口农贸市场、文昌湾农贸市场、安乡县农贸集散中心等4个农贸市场综合体,并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与环卫等基础设施。
1.3 工期要求:700天(其中设计90天,施工610天)?天(日历日,下同)□月□年;
1.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相关内容,工程达到验收合格条件后交付业主(具体以实际建设规模及内容为准);
1.5 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1.6保修要求: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保修;
1.7招标编号:ZPCD-(23)124
2.资格要求
2.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2.2 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
(1)施工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
(2)设计资质: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综合甲级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3 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可以为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建筑工程高级工程师职称,(可同时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兼任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应同时满足施工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且不得同时在其他建筑工程项目中任职;
2.4 拟任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2.5 拟任设计项目负责人具备/专业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职称;
2.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7 投标人可以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2.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不要求
?要求,企业承担过1项类似工程;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要求见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2.9 本项目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
□不得参加投标
?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2.10 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
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4.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 湘建监督[【2021】36]号 文件规定的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有投标意愿者,请于2023年9月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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