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南方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越秀区域临时用电供应服务项目(电气劳务分包)框架采购公告
日期:2023-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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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南方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越秀区域临时用电供应服务项目(电气劳务分包)框架采购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
采购项目广州南方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越秀区域临时用电供应服务项目(电气劳务分包)框架采购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广州南方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综合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地点:广州市。
2.2 项目概况:广州南方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越秀区域临时用电供应服务项目(电气劳务分包)框架采购。
2.3 采购范围:配合班组人员完成广州南方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越秀区域临时用电供应服务项目电气安装(含拆除)劳务辅助工作(配网电气技工585,普工1756)合计(2341)个工日。(按实际施工为准)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
历天。
采用封闭式框架采购,框架采购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
历天。
注:框架结果有效期届满,签约供应商的实际采购量(金额)在承诺采购量(金额)上下限(下限值为预算价80%,上限值为预算价150%)之间的,原则上按期终止框架结果;若框架结果有效期届满前未有新的采购结果,可延长至新的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前,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若实际采购量(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量(金额)上限的,应提前终止框架结果;实际采购量(金额)未达到承诺采购量(金额)下限的,应延长该供应商的框架结果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结果的实际采购量(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结果,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结果。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标段信息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9月1
00时00分00秒至2023年9月1
24时00分00秒(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
为2023年9月2
14时00分00秒
1. 采购条件
采购项目广州南方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越秀区域临时用电供应服务项目(电气劳务分包)框架采购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自有资金,采购人为广州南方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综合采购。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地点:广州市。
2.2 项目概况:广州南方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越秀区域临时用电供应服务项目(电气劳务分包)框架采购。
2.3 采购范围:配合班组人员完成广州南方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越秀区域临时用电供应服务项目电气安装(含拆除)劳务辅助工作(配网电气技工585,普工1756)合计(2341)个工日。(按实际施工为准)
2.4 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
采用封闭式框架采购,框架采购有效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8
注:框架结果有效期届满,签约供应商的实际采购量(金额)在承诺采购量(金额)上下限(下限值为预算价80%,上限值为预算价150%)之间的,原则上按期终止框架结果;若框架结果有效期届满前未有新的采购结果,可延长至新的采购结果签订合同前,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若实际采购量(金额)达到承诺采购量(金额)上限的,应提前终止框架结果;实际采购量(金额)未达到承诺采购量(金额)下限的,应延长该供应商的框架结果有效期限,延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结果的实际采购量(金额)达到下限时立即终止框架结果,延长期满仍未达到下限,自动终止框架结果。
2.5 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详见采购公告附件1:标段信息表。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标段名称 |
序号 |
资格条件 |
广州南方电力技术工程有限公司越秀区域临时用电供应服务项目(电气劳务分包)框架采购 |
1 |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
2 |
供应商没有在项目所在地政府、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及广州南方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暂停投标资格、取消投标资格、不接受投标、市场禁入,且未解除的。 |
|
3 |
供应商应保证在采购过程中所提供的一切材料都是真实的,不存在伪造、变造、涂改等弄虚作假、违法违规行为。(按标准格式提供“采购应答行为承诺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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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不接受联合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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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具备施工劳务资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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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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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安全质量要求:自报价截止日前18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人身死亡事故,90天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人身死亡事故。自报价截止日前3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6个月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一年内未发生因施工原因造成的特大质量事故。(提供承诺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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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供应商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
①资质证书要求: 各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的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应在有效期范围内。如资质证书(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查询截图)显示有效期届满但未办理延续的,应同时在响应文件中提交本单位企业资质的核发单位(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的网页发布截图,否则视为资质证书不在有效期内,作否决报价处理。 属于政策上支持可延续资质证书有效期的单位: (1)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执行国发〔2021〕7号文规定“自2021年7月 (2)不在国发〔2021〕7号文件决定取消的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范围内的,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由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建筑业企业、工程监理企业资质,执行各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确定资质延续有关政策。 ②企业诚信行为要求: (1)供应商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预警名单范围内,未完成评标的,由评标委员在初评环节予以否决;未定标的,由原评标委员会重新评议,对被纳入南方电网、广东电网公司、广州供电局廉情预警名单范围内的供应商作否决投标处理。 (2)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货商扣分处罚实施细则》和《南方电网公司供应商行贿行为记录及处置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3)被广东电网公司暂停投标资格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4.1 凡有意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9月1
5. 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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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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