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局集团公司铁房公司直附属房屋加装电梯工程电梯采购公告
日期:2023-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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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本采购项目哈尔滨局集团公司铁房公司直附属房屋加装电梯工程电梯采购采购人为哈尔滨铁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A01包电梯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交货
、交货地点等情况详见附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2供应商能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已开过的发票复印件;
3.1.3供应商须提供至少2项近三年内(2020年至今)同类物资的相关供货业绩,并附佐证材料(有效的合同复印件,业绩
以合同签订
为准);
3.1.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或2020-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需出具审计报告书单位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人员专业证书扫描件);
3.1.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同类产品)的CMA或CNAS标志的特种设备相应的第三方权威鉴定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乘客电梯载重1600kg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附扫描件;
3.1.6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A级、自动扶梯B级)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1级或A2级、自动扶梯不分级)。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须满足对生产商的全部要求,并且须具有有效的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
3.1.7制造商(2019-2021年或2020-2022年)年度主营业收入不小于7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1.8制造商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和ISO18000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3.1.9投标产品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电梯安装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投标人维护中心须在设备发生故障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需要提供维护中心有效的证明材料);
3.1.10投标产品2017年以来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未被国家、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或限制使用。投标人被国铁集团及哈尔滨局通报有不良记录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
3.1.11本次采购不接受在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报价人提出的报价,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
3.1.12本次采购不接受存在失信情形的报价人提出的报价,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出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1.13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3.1.14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暂停合作关系的,提供信用评价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至 2023 年 9 月 16 日 23 时 00 分(北京
,下同)购买并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每包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本采购项目哈尔滨局集团公司铁房公司直附属房屋加装电梯工程电梯采购采购人为哈尔滨铁路工程建设有限公司,采购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现对A01包电梯采购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数量、交货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的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出具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1.2供应商能开具相应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提供已开过的发票复印件;
3.1.3供应商须提供至少2项近三年内(2020年至今)同类物资的相关供货业绩,并附佐证材料(有效的合同复印件,业绩
3.1.4供应商须提供近三年(2019-2021年或2020-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及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需出具审计报告书单位的营业执照扫描件、人员专业证书扫描件);
3.1.5供应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同类产品)的CMA或CNAS标志的特种设备相应的第三方权威鉴定机构出具的产品型式试验报告,乘客电梯载重1600kg产品的型式试验报告,附扫描件;
3.1.6制造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乘客电梯A级、自动扶梯B级)资质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A级),或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曳引驱动乘客电梯A1级或A2级、自动扶梯不分级)。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代理商所代理的生产商须满足对生产商的全部要求,并且须具有有效的A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安装(含修理);
3.1.7制造商(2019-2021年或2020-2022年)年度主营业收入不小于70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
3.1.8制造商须通过ISO9000系列质量体系认证、ISO14000环保体系认证和ISO18000职业健康体系认证;
3.1.9投标产品须具有省部级及以上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电梯安装人员应具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证,投标人维护中心须在设备发生故障后24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护(需要提供维护中心有效的证明材料);
3.1.10投标产品2017年以来未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未被国家、铁路总公司限制投标或限制使用。投标人被国铁集团及哈尔滨局通报有不良记录的不能参与本次招标;
3.1.11本次采购不接受在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报价人提出的报价,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出具“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截图;
3.1.12本次采购不接受存在失信情形的报价人提出的报价,报价人在报价文件中出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截图;
3.1.13投标人应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图;
3.1.14未处于国铁集团信用评价“黑名单”及暂停合作关系的,提供信用评价查询结果截图盖企业公章。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 2023 年 9 月 12 日至 2023 年 9 月 16 日 23 时 00 分(北京
4.2采购文件每包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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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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