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丰县双墩镇城市更新项目双墩镇水岸人家四期小区(西地块)工程EPC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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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建设规模:西地块位于华佗路以北,吴王路以西,石弓山路以东,北侧为规划支路。项目主要包括10栋住宅(832套),一栋配套用房等,项目总用地面积39617.84(约59.43亩),总建筑面积约125223.44平方米(地上:92794.37平方米,地下:32429.06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84855.54平方米,公建配套用房7938.83平方米,要求装配率不低于50%,详见招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60275.32万元
2.8 计划工期:90
历天
2.9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单体及配套工程土建(住宅部分采用装配式技术,装配率按不低于50%考虑)、安装、电梯、装饰、幕墙、装修(含公共部位、配套公建、小区门楼、地下车库等)、暖通、消防、亮化、智能化、室外道排、三网通讯网络、有线电视、安防、景观、绿化、铺装、围墙等全部工程,本次EPC招标的设计单位主要工作内容是对装配式PC构件进行深化或者优化设计,也可对前期初步设计进行局部优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
2.10 项目类别: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自2018年1月
以来(以合同签订
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少于3亿元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包含装配式施工内容);
② 自2018年1月
以来(以合同签订
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中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业绩(须包含装配式施工内容);
(2)设计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
以来(以合同签订
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房屋建筑项目设计业绩(须包含装配式设计内容),且单个合同中房屋建筑的总建筑面积不少于8万平方米。
注:业绩(1)和(2)不限于在一个合同中体现。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 。
3.1.5 财务要求: /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施工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
:2023年09月1
00:00至2023年10月0
09: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为2023年10月0
09时30分,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2.7 合同估算价:60275.32万元
2.8 计划工期:90
2.9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包含单体及配套工程土建(住宅部分采用装配式技术,装配率按不低于50%考虑)、安装、电梯、装饰、幕墙、装修(含公共部位、配套公建、小区门楼、地下车库等)、暖通、消防、亮化、智能化、室外道排、三网通讯网络、有线电视、安防、景观、绿化、铺装、围墙等全部工程,本次EPC招标的设计单位主要工作内容是对装配式PC构件进行深化或者优化设计,也可对前期初步设计进行局部优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其附件等。
2.10 项目类别: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
2.11 质量标准:合格
2.12 其他: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依法设立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如下条件:
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下列资质之一:
① 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② 建筑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③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施工资质: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设计负责人要求:具备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或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3)施工负责人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
(1)施工业绩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 自2018年1月
② 自2018年1月
(2)设计业绩要求:自2018年1月
注:业绩(1)和(2)不限于在一个合同中体现。
3.1.4 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业绩要求: / 。
3.1.5 财务要求: / 。
3.1.6 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记不良行为记录的;
3.1.7 本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方总数量不超过3家;
(2)承担设计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设计资质,承担施工任务的联合体成员方须具备投标人资质要求3.1.1的施工资质;
(3)联合体各方均须符合3.1.6 信誉要求;
(4)联合体中承担施工任务的任一方承揽工程量占比不得低于施工工程量的30%。
3.2 投标人不得存在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第1.4.4项规定的情形。
3.3 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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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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