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能耗监测系统硬件扩容招标项目(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08
收藏项目
1.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项目概况
为支撑北京电信北七家(未来科技城)局、电子城局、兆维局、大郊亭局PUE水平提升工作,实现机楼级、机房级、设备级、客户级能耗数据的定制化采集、展示与分析,为能耗精准管控提供数据支撑。现对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能耗监测系统硬件扩容公开招标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北七家、电子城、兆维、大郊亭全楼智能电表及配套设施的扩容补点,包括智能电表与配套的互感器、温湿度传感器、智能采集器等设备。
1.3招标规模: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项目,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不含税为1159742.75元。
1.4项目性质:通信配套货物。
1.5实施地域:北京市。
1.6★交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
历日内,中标人应将合同中包含的全部设备交货至招标人指定地点。
1.7★保修期: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动环监控系统(包括系统内所有设备、元器件、材料等)进行保修,免费保修期不少于24个月,自终验证书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1.8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以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1.9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名,份额100%。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和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1159742.75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本项目不涉及。
2.1.2 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20年7月
至招标公告发布当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的同类项目业绩(能耗采集、动力环境监控设备及服务等相关)的业绩合同,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人民币200万元。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 业绩
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订单签订
为准,业绩金额以单项合同金额或框架协议订单累计金额计算,业绩数量以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数量计算。
(2)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1.4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 投标产品资质要求: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产品。
2.1.6人员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服务团队人员至少2名,提供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
注1:服务过程中若更换团队人员,须提前经过招标人批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更换承诺书。
注2:投标人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注3: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要求的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
2.1.7投标人之间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8代理商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投标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
2.1.9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0 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2 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 2023年9月
08时30分至2023年9月1
17时30分(北京
,下同)。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即投标截止
)为:2023年10月
09时30分。
1.1项目概况
为支撑北京电信北七家(未来科技城)局、电子城局、兆维局、大郊亭局PUE水平提升工作,实现机楼级、机房级、设备级、客户级能耗数据的定制化采集、展示与分析,为能耗精准管控提供数据支撑。现对中国电信北京公司2023年能耗监测系统硬件扩容公开招标项目(重新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1.2招标内容:
本项目采购北七家、电子城、兆维、大郊亭全楼智能电表及配套设施的扩容补点,包括智能电表与配套的互感器、温湿度传感器、智能采集器等设备。
1.3招标规模:本项目为公开招标项目,本项目预估采购规模不含税为1159742.75元。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温湿度传感器 | 个 | 412 |
2 | 点状漏水传感器 | 个 | 824 |
3 | 交流电流传感器 | 个 | 530 |
4 | 直流电流传感器 | 个 | 109 |
5 | 直流电压传感器 | 个 | 120 |
6 | 现场监控单元FSU(含辅助电源及通信设备) | 套 | 309 |
7 | 智能电表 | 个 | 1807 |
8 | 设备机箱 | 个 | 215 |
1.5实施地域:北京市。
1.6★交货周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
1.7★保修期:投标人应对其提供的动环监控系统(包括系统内所有设备、元器件、材料等)进行保修,免费保修期不少于24个月,自终验证书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1.8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以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1.9中标人数量: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人数量为1名,份额100%。
1.10★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本项目设置不含税单价最高限价和最高不含税总价限价1159742.75元,投标人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产品名称 | 数量 | 计量单位 | 最高限价 (不含税,元) |
1 | 温湿度传感器 | 412 | 个 | 88.50 |
2 | 点状漏水传感器 | 824 | 个 | 47.19 |
3 | 交流电流传感器 | 530 | 个 | 75.22 |
4 | 直流电流传感器 | 109 | 个 | 75.51 |
5 | 直流电压传感器 | 120 | 个 | 106.19 |
6 | 现场监控单元FSU(含辅助电源及通信设备) | 309 | 套 | 1637.17 |
7 | 智能电表 | 1807 | 个 | 278.76 |
8 | 设备机箱 | 215 | 块 | 64.89 |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进网许可证:本项目不涉及。
2.1.2 营业执照及企业证件: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投标人须提供以下企业证件:
(1)如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企业信用信息截图。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提供事业单位在线(http://www.gjsy.gov.cn/)的信息截图。
(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通过账户管理系统打印的《基本账户存款信息》的复印件。
2.1.3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合同或订单的签署日期为2020年7月
注1:必须提供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关键页扫描件,关键页须包括单项合同或框架协议的名称、标的、金额(份额)、签字盖章页等。
(1) 业绩
(2) 投标人须同时提供框架协议和相应的订单。如仅提供框架协议未提供相应的订单,或仅提供订单未提供相应的框架协议,相应的业绩数量和业绩金额均不予认可。投标人提供的订单应为纸质订单的复印件或扫描件或系统下达的采购订单截图。
以上内容资料不全,评标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关键信息的将不予认可。
注2:在必要时,投标人有配合提供上述所有业绩证明材料的合同或框架合同及相应订单原件的义务,应按照评标委员会或招标人的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供,若投标人所提供的原件与复印件不一致的,均不予认可。
2.1.4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1.5 投标产品资质要求: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产品。
2.1.6人员要求:投标人须为本项目配备服务团队人员至少2名,提供服务团队《人员信息表》。
注1:服务过程中若更换团队人员,须提前经过招标人批准,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人员更换承诺书。
注2:投标人须提供服务团队人员距离投标截止日所在月份前近6个月内任意连续3个月的投标人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须提供证明首页、团队人员所在页、最后一页,提供的社保证明须包含缴纳单位名称、团队人员姓名及缴费情况、社保查验网站链接、查验校验码等内容(无带链接截图及查验校验功能省份的社保证明材料可不提供此两项内容,但提供的社保证明材料需要包含单位名称、人员所在页、缴费情况等基本信息,并且需同时提供官网查询过程的录屏视频,该视频证明文件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投标文件递交-04大附件上传”进行提交)。
注3:投标人须提供上述人员要求的有效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不予认可。
2.1.7投标人之间关系: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8代理商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制造商投标须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制造商资格声明函。
2.1.9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10 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7月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7月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分包或未划分分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分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投标人须提供不存在以上情形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2.2 法律法规要求: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注:不满足上述任意一条,将被直接否决投标资格。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昌吉州政协“智慧政协”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1
- 常州市天宁区东经120路19号3层、4层装修改造项目智能化工程招标公告 2025-04-30
- 南京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科研大数据平台及专病库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2025-04-30
- 博识雅苑高品质住宅项目示范区内智能化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安徽无为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白茆支行安防监控系统集成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武汉市公安局武汉市公安局2025年度信息化运维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公安部某飞行信息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上海市第六人民医院耳鼻喉锥形束计算机体层摄影设备国际招标公告 2025-04-30
- 山东省大数据中心2024年省大数据局省级政务云网监测平台建设及监管评估服务项目政务云网运行情况监管服务包招标公告 2025-04-30
- 庐江县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样品库与数据库建设项目采购2025招标公告 202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