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海三路(十三大街河东路)道路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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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陇海三路 (十三大街-河东路)道路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城市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QYGK
2.2 项目名称:陇海三路 (十三大街-河东路)道路建设项目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 工程投资额:14358万元,本次招标投资额约6200万元。
2.5 建设地点: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6 项目概况:陇海三路 (十三大街-河东路)道路建设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走向为东西走向,全长1174米,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配套建设排水、电力排管、照明、交通(含智能交通)、绿化等附属设施,以完善城市路网。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陇海三路 (十三大街-河东路)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陇海三路 (十三大街-河东路)道路建设项目监理
2.8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陇海三路 (十三大街-河东路)道路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交付,具体包含道路、排水、电力排管、照明、交通(含智能交通)、绿化等附属设施。
第二标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9 工程质量:
第一标段: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2.10 工期及监理服务期限
第一标段:设计周期4
历天,施工工期27
历天。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随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连续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员工不足3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连续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员工不足3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3.1.4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负责本项目的施工企业。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3.1.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投标人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不足年限要求的,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供牵头人财务审计报告)
3.1.6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以上所有查询内容的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3.2第二标段
3.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连续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员工不足 3 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3.2.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投标人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不足年限要求的,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3.2.4 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以上所有查询内容的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均可获取
5.投标截止
5.1
:2023年09月2
09时30分(北京
)
本招标项目陇海三路 (十三大街-河东路)道路建设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开封城市运营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QYGK
2.2 项目名称:陇海三路 (十三大街-河东路)道路建设项目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 工程投资额:14358万元,本次招标投资额约6200万元。
2.5 建设地点:开封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
2.6 项目概况:陇海三路 (十三大街-河东路)道路建设项目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道,走向为东西走向,全长1174米,道路红线宽度为40米,配套建设排水、电力排管、照明、交通(含智能交通)、绿化等附属设施,以完善城市路网。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
第一标段:陇海三路 (十三大街-河东路)道路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第二标段:陇海三路 (十三大街-河东路)道路建设项目监理
2.8 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陇海三路 (十三大街-河东路)道路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采购等全部工作内容,直至竣工验收、交付,具体包含道路、排水、电力排管、照明、交通(含智能交通)、绿化等附属设施。
第二标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的全过程监理服务。
2.9 工程质量:
第一标段:设计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法律、法规及技术标准要求;工程建设质量达到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经验收达到合格标准。
第二标段:合格,符合国家现行验收标准。
2.10 工期及监理服务期限
第一标段:设计周期4
第二标段(监理服务期限):随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及缺陷责任期阶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第一标段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以下资格条件:
(1)设计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和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经理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拟派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连续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员工不足3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2)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给水排水工程师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提供连续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员工不足3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3.1.4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以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联合体牵头人),应提交联合体协议并注明牵头人及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承诺一旦成交联合体各方将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联合体成员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联合体成员确定资质等级;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联合体成员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须是负责本项目的施工企业。牵头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负责签署本次招标活动的相关资料,需要盖章的由牵头人盖单位公章,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对此予以认可;
(5)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招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开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平台会员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3.1.5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投标人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不足年限要求的,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若为联合体投标提供牵头人财务审计报告)
3.1.6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以上所有查询内容的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3.2第二标段
3.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2 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具有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本单位员工,并具有劳动合同、连续近三个月按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新入职员工不足 3 个月的从聘用之日算起)。
3.2.3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财务被接管、破产状态。提供2020、2021、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投标人以新成立年限为准提供,不足年限要求的,按实际情况提供财务报表。
3.2.4 对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投标。【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禁止参与该项目投标,投标人需提供网上查询截图(以上所有查询内容的查询对象:法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获取招标文件
4.1
5.投标截止
5.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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