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宜兴线缆中心维修改造-综合楼配电维修改造工程采购公告
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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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江苏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研究院宜兴线缆中心维修改造-综合楼配电维修改造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4万元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04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为3.16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100.84万元,超过该金额视为无效应答。
采购需求:宜兴线缆中心维修改造-综合楼配电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本工程项目地点位于宜兴市绿园路500号。
合同履行期限:设计阶段:供应商签订委托合同后
历天内提交经采购人审核批准的深化设计方案文本(期间须根据采购人的要求,逐轮对方案进行优化、深化、完善,最终通过采购人的审核批准);优化、深化方案设计审核批准后
历天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并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要求,有效指导施工,施工图设计文件须通过相关单位会审或审查。施工阶段:8
历天。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大于2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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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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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具有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专项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具有施工资质要求: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及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册建筑师二级(含以上)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注册结构工程师二级(含以上)。
(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供应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二级(含以上)或建设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施工负责人:供应商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应答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在职人员。
④社保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自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社保缴纳记录)【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果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以上证明资料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制至应答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或交纳社会保险以及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⑦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3年9月
至2023年9月
,每天
9:00至11:00,
14:00至17: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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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4万元
最高限价:最高限价为104万元,其中设计费最高限价为3.16万元,建安工程费最高限价100.84万元,超过该金额视为无效应答。
采购需求:宜兴线缆中心维修改造-综合楼配电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图纸设计、材料设备采购、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等工程总承包全部工作,并承担任何质量缺陷保修责任。本工程项目地点位于宜兴市绿园路500号。
合同履行期限:设计阶段:供应商签订委托合同后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成员不得大于2个)。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服务。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服务。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与标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应当同时具有与工程规模相适应的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具有设计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含以上)或建筑装饰专项设计资质丙级及以上资质;
供应商具有施工资质要求:建筑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资质等级及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之一,具有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之一(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3)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①设计负责人:供应商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建筑师二级(含以上)或建设工程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②施工负责人:供应商拟派施工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且同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③拟委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兼任设计负责人或者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应答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联合体成员单位在职人员。
④社保要求: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自2023年2月至2023年7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社保缴纳记录)【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果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以上证明资料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制至应答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⑤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两种情形: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缴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或交纳社会保险以及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⑦施工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施工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施工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施工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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