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数字云”二期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招标公告
日期: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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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数字云”二期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下达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冀高规〔2022〕79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数字云”项目是河北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国家、省数字经济、数字交通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转型的重要载体。目前“数字云”项目已按照一期工可及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所有功能的研发,并根据各方有关需求,优化及定制了相应功能,正逐步推广至各子(分)公司。结合“数字云”项目一期研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数字云”强基、提质、赋能的建设理念,深化“强基”成果,持续做好“数字云”系统完善提升工作;逐步实现“提质增效”目标,继续完善“数字云”业务系统、保障集团公司重要数据安全。现需开展“数字云”二期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数字云”二期建设项目包括搭建一个混合云的数据平台和相应的安全防护体系,完成大数据中心及灾备中心的建设。继续完善数据中台及业务中台,做大关联性。在应用软件方面继续完善一期的应用系统系统新增功能研发,同时计划新增系统9个,分别为电子档案系统、宣传、纪检应用、服务区综合展示、机电运维、智慧高速综合展示、统一移动端、智能运维、出行服务等系统。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通过批复并满足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数字云”二期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估算文件的编制)。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分公司,事业单位投标人不适用)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包括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9月
至投标截止
)内存在行贿犯罪行为的,不得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
9时30分至2023年9月
9时30分(北京
,下同)”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数字云”二期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关于下达2023年度投资计划的通知》冀高规〔2022〕799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数字云”项目是河北高速集团有限公司贯彻落实国家、省数字经济、数字交通决策部署的重大举措,是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数字化转型的重要载体。目前“数字云”项目已按照一期工可及施工图设计完成了所有功能的研发,并根据各方有关需求,优化及定制了相应功能,正逐步推广至各子(分)公司。结合“数字云”项目一期研发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按照“数字云”强基、提质、赋能的建设理念,深化“强基”成果,持续做好“数字云”系统完善提升工作;逐步实现“提质增效”目标,继续完善“数字云”业务系统、保障集团公司重要数据安全。现需开展“数字云”二期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数字云”二期建设项目包括搭建一个混合云的数据平台和相应的安全防护体系,完成大数据中心及灾备中心的建设。继续完善数据中台及业务中台,做大关联性。在应用软件方面继续完善一期的应用系统系统新增功能研发,同时计划新增系统9个,分别为电子档案系统、宣传、纪检应用、服务区综合展示、机电运维、智慧高速综合展示、统一移动端、智能运维、出行服务等系统。
2.2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30天内提交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2.3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通过批复并满足招标文件发包人要求。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招标范围: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数字云”二期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含估算文件的编制)。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满足本公告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分公司,事业单位投标人不适用)和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包括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 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2020年9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9月
4.2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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