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鑫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电气自动化系统设备设施15万台套项目一期装修及幕墙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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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横山路98号
2.2规模:最大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为13965.22平方米,幕墙最大高度为52米;合同估算价4900万元。
2.3标段划分: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合同估算价(万元)
定额工期(天)
工期(天)
E3
苏州鑫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电气自动化系统设备设施15万台套项目一期装修及幕墙工程
苏州鑫狮智能装备有限公司年产电气自动化系统设备设施15万台套项目一期装修及幕墙工程
4900.00
/
120
2.4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并且[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0-08-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
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金额 1500万元及以上的室内装饰工程(住宅公寓、商住楼除外)工程;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质量为合格,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
以竣工验收报告上的验收
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企业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单位须按规定格式填写“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附件1)并加盖企业公章,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投标单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须按苏住建建14号文执行,《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6)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7)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 (8)本项目执行苏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的适用于开标当日所在季度的“建筑业企业投标行为及标后履约失信考评结果”; (9)本项目代建单位:苏州市狮山总部园发展有限公司。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方企业资质必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2、本项目联合体成员资质应为: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 3、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4、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为2023年08月3
00:00至2023年09月0
23:59:59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
为:2023年09月13日 09时30分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横山路98号
2.2规模:最大单体建筑工程幕墙面积为13965.22平方米,幕墙最大高度为52米;合同估算价4900万元。
2.3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并且[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
是否有此类要求:☑是□否
□投标人 ☑项目负责人 承担过类似工程;
2020-08-01至今(以竣工验收报告
类似工程认定标准:
☑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项目)、施工合同和竣工验收报告的原件扫描件,施工合同证明材料还需提供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或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相应查询网页截图。
☑质量为合格,金额以中标通知书上的中标金额为准,
3.3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或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4财务要求:/
3.5信誉要求:/
3.6其他要求:(1)企业须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企业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单位须按规定格式填写“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第九章附件1)并加盖企业公章,且在规定端口上传原件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投标单位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无《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的苏州市外建筑业企业需提供《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须按苏住建建14号文执行,《苏州市建筑业企业年度信用手册》或《外地进苏建筑业企业信息登记书》必须在规定的端口上传扫描件,未按规定上传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3号文(《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 (6)根据省、市清欠办被限制市场准入和通报批评的企业及人员名单的通知,在全省限制市场准入的单位和人员未经解禁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建筑施工企业不得与限制准入的劳务企业开展劳务合作; (7)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办〔2022〕2号文”,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
□本工程不接受最新年度苏州市建筑施工企业综合考评等级为C类及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近两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
□近一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近三个月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企业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近五年内(从截标之日起倒算),投标人或者拟派项目负责人在招标人之前的工程中没有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履约评价不合格的名单如下: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牵头方企业资质必须为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为牵头方出具并注册在牵头方单位; 2、本项目联合体成员资质应为:建筑幕墙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一级; 3、若为联合体投标,本项目最多允许两家单位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且在规定端口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的扫描件,未上传或上传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4、联合体成员方须在规定端口上传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等相关原件的扫描件,否则资格审查不通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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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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