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宿迁市
2.1.2建设规模:新建 I 类交调站点5处、视频监控点100 处,I 类交调站点供电改造4处,I 类交调站点通信改造2处,以及配套的通信供电、防雷接地、土建工程和数据存储、视频上云、网络安全等基础设施。
2.1.3合同估算价:2023-LWJC-SG1标段约253万元,2023-LWJC-SG2标段约274万元,2023-LWJC-SG3标段约240万元,2023-LWJC-SG4标段约122万元。
2.1.4工期要求:4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3 年9月 2,计划完工日期: 2023年 11月3日;试运行期 /天;缺陷责任期 2年。
2.1.5 其他:/
2.2招标范围:本次施工招标设4个标段,即2023-LWJC-SG1标段、2023-LWJC-SG2标段、2023-LWJC-SG3标段和2023-LWJC-SG4标段。
2023-LWJC-SG1标段:268省道新建25个监控点、205国道新建4个监控点及其配套的通信供电、防雷接地、土建工程和市中心机房数据存储、视频上云、网络安全及网络梳理等工程施工(具体路线、桩号及建设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023-LWJC-SG2标段:325省道新建18个监控点、324省道新建13个监控点、346省道新建7个监控点及其配套的通信供电、防雷接地、土建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路线、桩号及建设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023-LWJC-SG3标段:347省道新建25个监控点、343国道新建8个监控点及其配套的通信供电、防雷接地、土建工程等工程施工(具体路线、桩号及建设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023-LWJC-SG4标段:I类交通量调查站点新建5处(268省道3处,347省道2处)工程施工(具体路线、桩号及建设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注:同一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项目多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同一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上综合得分排名均第一时,按照标段顺序确定推荐中标候选人,已被推荐为某一标段第一成中标选人的投标人参与其他标段评审,但其不再参与其他标段推荐中标候选人的排序。评标结束后,若其中一个标段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标段评标结果改变的,不影响其他标段的评标结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业绩、能力和信誉,具体要求如下:
(1)资质要求:独立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交通工程(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电子与智能化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2)财务要求:根据《江苏省交通运输项目投标企业财务能力评价指标》规定的方法计算,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的“财务能力评价参考得分”不小于60分。
(3)业绩要求:2018年1月(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
为准)以来,投标人完成过公路路网监测建设施工项目。
(4)信誉要求:投标人同时满足以下3项要求:
a.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当天,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交通项目的信用档案等级评定中被评为C级及以上;
b.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c.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注:投标人应提供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失信名单的网页截图,否则不予认可。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应满足的要求:
项目经理应具有公路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省级及以上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自2018年1月(以系统备案的交/竣工验收
为准)以来,担任过公路路网监测建设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或项目总工。
项目经理无其他在建项目且无新中标工程(或提供本项目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承诺书原件扫描件置于投标文件第一信封中,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其他资料“无在岗承诺书”)。在建项目:指处于发布中标通知书到取得交工验收证书(若为住建项目则指竣工验收证明)期间的工程。
项目经理的个人业绩认定方法:在已完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项目总工的任职超过合同工期1/2(含1/2)以上的,方可认定该业绩,并应当与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业绩相同,特殊情况需经业主同意并出具相关证明报项目主管部门认定。
上述“任职”、“合同工期”分别以“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直接生成的《投标报表》“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填报的任职开始至任职结束
和开工至交/竣工
为准,以此判断任职
是否超过合同工期1/2,若“表4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未显示“任职
”或“合同工期”,则该业绩不予认可。
(6)其他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如有)和项目经理的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保险缴费为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 个月(2023年5月-7月或2023年6月-8月)。若拟投入人员为事业编制身份,则不需要提供本条所需材料,但需提供有关单位出具的缴费证明描件作为证明材料。若拟投入人员为退休人员,则需提供退休证书和返聘合同的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直接监管的中央企业不在此列),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未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进行备案、建立信用档案。投标人在系统中需要备案的内容,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前完成备案及信息系统报表内容的填报,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3.5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1)中第三十八条规定:从业单位未在交通运输部和本省建立信用信息,或者其信用信息不能满足项目招投标需要的,应当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者投标文件前在部建设市场信用系统或者厅建设市场信用系统建立、更新或者补充其信用信息。从业单位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投标文件时未备案的信用信息,评审和评标时其缺失的信息不予采信和评分。如“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
3.6项目经理在岗情况,按下列原则认定:1.在本项目投标截止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1)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2)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3年9月1
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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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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