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波治疗仪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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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声明。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得分包及转包;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详见货物清单)。
(9)如果是医疗器械,则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中的相关规定:响应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所投产品若为三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经营许可证。若为需经营备案的二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相应备案证明);响应供应商若为所投产品制造商则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所投产品若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生产许可证。若为一类医疗器械,请提供备案证明)。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提交投标文件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二、项目概况: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其他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参与投标时,应提供依法登记的相关证明材料和由法人出具的授权其分支机构在其经营范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并承担全部民事责任的书面声明。法人与其分支机构不得同时参与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5)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本项目不得分包及转包;
(8)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详见货物清单)。
(9)如果是医疗器械,则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中的相关规定:响应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所投产品若为三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经营许可证。若为需经营备案的二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相应备案证明);响应供应商若为所投产品制造商则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所投产品若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生产许可证。若为一类医疗器械,请提供备案证明)。
注:供应商应提供满足上述资格要求的充分证明。所提供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说明,具有有效期的,提交投标文件时均应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二、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微波治疗仪采购项目
- 项目编号:SH
- 项目主要要求:
项目名称:微波治疗仪采购项目;
项目类型:货物类
数量:一台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内,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
质保期:不少于1年;
预算金额:5万元 (超过预算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具体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 交付地址:按采购人指定地点。
-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推行节能产品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各项政府采购相关政策(以最新的已生效政策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 报名资料如下:
营业执照(三证或五证合一)(需提供清晰扫描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证明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加盖企业公章)(需提供清晰扫描件);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需提供清晰扫描件);
如果是医疗器械,则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39号)中的相关规定:响应供应商若为代理商则必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所投产品若为三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经营许可证。若为需经营备案的二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相应备案证明);响应供应商若为所投产品制造商则应提供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证明(所投产品若为二类、三类医疗器械,请提供生产许可证。若为一类医疗器械,请提供备案证明)(需提供清晰扫描件)。
- 报名要求如下:
-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23-08-29 17: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09-05 17:00:00截止
报名及招标文件费用为:500元,售后概不退还。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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