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丰市城东街道办高美村民委员会农贸市场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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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GDTY2023J080024
二、采购预算金额:¥3761489.79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
三、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工期、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
1、采购项目名称:陆丰市城东街道办高美村民委员会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
历天内交付和安装、调试并完工。
4、数量及技术参数:
5、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
6、本项目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与售后服务的要求按本(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5月至7月份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社保缴纳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行业资质证书 :
(1)报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报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本公司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领购方式为现场领购,领购时需提交“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及以下资料,无误后即可领购: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2)如有委托,法定代表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提供报名供应商所在单位近月份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2、领购时供应商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3、领购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8月2
至2023年8月3
期间(
09:30至11:30,
14:30至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2023年9月
15时00分
二、采购预算金额:¥3761489.79元。(超过预算金额的报价无效)
三、采购项目的内容、数量、工期、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
1、采购项目名称:陆丰市城东街道办高美村民委员会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2、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8
4、数量及技术参数:
项目内容 | 规格、技术参数 | 单位 | 数量 |
陆丰市城东街道办高美村民委员会农贸市场建设项目 | 详见用户需求书 | 项 | 1 |
5、采购项目的性质及要求: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报价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报价,不得分拆报价。
6、本项目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质量标准、验收规范与售后服务的要求按本(用户需求书)的要求。
7、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等。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各项规定:
(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的法人;(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三证合一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5月至7月份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社保缴纳等相关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4)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书)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行业资质证书 :
(1)报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2)报价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筑专业二级(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省外企业须一级注册建造师)。(提供注册证书复印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本公司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领购方式为现场领购,领购时需提交“四、供应商资格要求”及以下资料,无误后即可领购:
(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2)如有委托,法定代表人需提供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须提供报名供应商所在单位近月份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
2、领购时供应商资料与以上报名条件不符合或无原件或原件不齐全的将不予受理。
3、领购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23年8月2
六、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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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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