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湘市供水工程提质改造项目一期(EPC)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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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临湘市供水工程提质改造项目一期(EPC)由临发改审235号文件批准建设,由临发改招191号下达招标批复,资金来源由自筹资金和申请政府专项债劵,项目法人为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湘市供水工程提质改造项目一期(EPC)
2.2 项目建设地点:临湘市。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4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
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3
历天;施工工期为:33
历天);
2.6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城区一期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新建水厂配套管网,同时对县城旧铁管及老旧 PVC 升级改造,管网总长度为33.199km,管径为DN160-DN600
(二)水厂建设工程
1.城西水厂改造工程:现状处理规模 3.0 万 m3/d,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对城西水厂进行提质升级改善。
2.五家塘水厂改造工程: 现状处理规模 2.0 万m/d,对该水厂进行扩容,扩容后处理规模 3.0 万m/d。
3.桃林水厂新建工程: 新建处理规模 0.5 万m3/d水厂1座和配套配水主干管 12km.
4.桃矿水厂新建工程:新建处理规模 0.8万m3/d水1座和配套配水主干管 18km。
5.幸福岭水厂新建工程:新建处理规模 3.0万m3/d水厂1座
(三)龙源水库供水明渠改暗渠工程
新建钢筋混凝土箱涵2207m,新建钢筋混凝土盖板涵 444m,新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双T板长 714m,交通桥增加护栏 14 处,设置明渠段防护隔离栅23044.844m,L型挡墙长 465.705m,截水沟长5587.138m。
(四)农村供水工程提质项目
1.新建詹桥镇集中供水团湾水库提引水工程。
2.新建白羊田镇合盘村集中供水工程,白田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工程提质扩建工程。
3.新建五尖山、荆竹山集中供水工程
4.桃林镇集中供水工程 (含苎麻社区)提质改造
5.坦渡镇集中供水工程管网改造
6.江南镇集中供水工程管网改造
7.临湘市黄盖湖主供水管网改造
项目概算总投资41418.01万元。
2.7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申请政府专项债劵,根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实施。
2.8质量要求:
(1)设计部分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
(2)施工部分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6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2023年3月-2023年8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在本单位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 家, 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7.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投标联系人须经联合体各方成员分别授权;
3.7.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 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作资格要求
3.9其他要求:
3.9.1本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9.2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 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9.3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4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4、在2023年8月2
至2023年8月3
17时00分前获取)
临湘市供水工程提质改造项目一期(EPC)由临发改审235号文件批准建设,由临发改招191号下达招标批复,资金来源由自筹资金和申请政府专项债劵,项目法人为临湘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经批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临湘市供水工程提质改造项目一期(EPC)
2.2 项目建设地点:临湘市。
2.3 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4 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36
2.6主要建设规模及内容:
(一)城区一期供水管网改造工程
新建水厂配套管网,同时对县城旧铁管及老旧 PVC 升级改造,管网总长度为33.199km,管径为DN160-DN600
(二)水厂建设工程
1.城西水厂改造工程:现状处理规模 3.0 万 m3/d,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将对城西水厂进行提质升级改善。
2.五家塘水厂改造工程: 现状处理规模 2.0 万m/d,对该水厂进行扩容,扩容后处理规模 3.0 万m/d。
3.桃林水厂新建工程: 新建处理规模 0.5 万m3/d水厂1座和配套配水主干管 12km.
4.桃矿水厂新建工程:新建处理规模 0.8万m3/d水1座和配套配水主干管 18km。
5.幸福岭水厂新建工程:新建处理规模 3.0万m3/d水厂1座
(三)龙源水库供水明渠改暗渠工程
新建钢筋混凝土箱涵2207m,新建钢筋混凝土盖板涵 444m,新建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双T板长 714m,交通桥增加护栏 14 处,设置明渠段防护隔离栅23044.844m,L型挡墙长 465.705m,截水沟长5587.138m。
(四)农村供水工程提质项目
1.新建詹桥镇集中供水团湾水库提引水工程。
2.新建白羊田镇合盘村集中供水工程,白田自来水有限公司供水工程提质扩建工程。
3.新建五尖山、荆竹山集中供水工程
4.桃林镇集中供水工程 (含苎麻社区)提质改造
5.坦渡镇集中供水工程管网改造
6.江南镇集中供水工程管网改造
7.临湘市黄盖湖主供水管网改造
项目概算总投资41418.01万元。
2.7 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申请政府专项债劵,根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实施。
2.8质量要求:
(1)设计部分质量标准:设计成果应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
(2)施工部分质量标准:满足设计要求,达到相关部门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工程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条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任本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4拟任设计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无在建工程;
3.6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拟任本次投标的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6个月(2023年3月-2023年8月)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缴纳在本单位社保证明,退休返聘人员需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3.7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 家, 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联合体投标人除了需满足上述要求以外,同时需满足以下资格条件:
3.7.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定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在投标和履行合同中承担联合体的义务和法律责任。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投标联系人须经联合体各方成员分别授权;
3.7.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各自承担的工作范围所对应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7.3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 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7.4 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8 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作资格要求
3.9其他要求:
3.9.1本项目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
3.9.2依据《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水办〔2017〕113 号)、《湖南省水利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红黑名单管理办法>的通知》(湘水发〔2018〕28 号),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黑名单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3.9.3招标人不接受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9.4本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及其评估单位允许参加投标,且招标人在发布招标文件时应同步公开已经完成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文件,其中设计图纸提供可编辑的CAD版本。
4、在2023年8月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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