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2025年度城区绿化管护工程八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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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工程地点:
沭阳县城区公共绿化范围内,主要位于苏州路、台州路、迎宾大道、永康路、学院路、上海南路、北京南路、重庆南路、珠江路、学府路、天津北路、杭州路、虞姬公园、梦溪公园、南山公园、南湖公园等处。
1.2 工程规模:
项目位于沭阳境内,管护的绿化面积约497万平方米,包含本项目工作内容包含绿化管护、绿篱缺株补植、黄土裸露补植、苗木移植、监控维护、增设护栏、防腐出新等工作。
1.3 工期:73
历天,计划开、竣工
:每块绿地管养期以实际接收管养的
为准。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方式:
1.5.1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保函(保险、担保)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
1.5.2管养费用:每三个月支付管养费的12%(按实际管养及考核情况,扣除预付款之后确定具体支付金额),每三个月支付时预留进度款的10%根据年度评估情况再行支付。管护期满后,预留管养费的4%、最后一次12%的进度款、当年度预留的3.6%(12%进度款×10%预留比例×当年度支付3次)进度款暂不支付,待终验合格并完成审计后一次性付清。
例:工程合同价为100万元,绿化管护费用为50万元,则每次工程款费用为:50×12% -未养护费用-考核费用(按百分制考核)-预留款-(预付款*0.125)。
1.5.3其他费用付款方式:绿篱缺株补植、黄土裸露补植、苗木移植、监控维护、增设护栏、防腐出新等费用每半年按实结算一次,根据确认的实际发生的合格工作量支付,未实施、未完全实施或虽实施但不合格的不予支付。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9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2023-2025年度城区绿化管护工程一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2023-2025年度城区绿化管护工程二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三标段:2023-2025年度城区绿化管护工程三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四标段:2023-2025年度城区绿化管护工程四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五标段:2023-2025年度城区绿化管护工程五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六标段:2023-2025年度城区绿化管护工程六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七标段:2023-2025年度城区绿化管护工程七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八标段:2023-2025年度城区绿化管护工程八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九标段:2023-2025年度城区绿化管护工程九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定标原则:每个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可以参与9个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不参加下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开、评标顺序: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标段(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标段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标段评审结果改变,只对该标段进行处理,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评审结果。)
1.7最高限价:
一标段:最高限价为:6852531.68元;
二标段:最高限价为:6391897.02元;
三标段:最高限价为:4971475.81元;
四标段:最高限价为:5881143.23元;
五标段:最高限价为:7332618.50元;
六标段:最高限价为:8853293.65元;
七标段:最高限价为:5565586.36元;
八标段:最高限价为:9384414.81元;
九标段:最高限价为:11316373.47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评分细节如下: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 计算得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林业或植保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表》,以评审专业为准);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6企业业绩要求:
一、二、五标段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
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不低于35万平方米绿化养护项目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10万元绿化养护业绩。
三、四、七标段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
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不低于34万平方米绿化养护项目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390万元绿化养护业绩。
六、八、九标段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
以来(以竣工验收日期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面积不低于37万平方米绿化养护项目或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700万元绿化养护业绩。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
、金额、项目负责人、工程内容等。如不同业绩证明材料反映的业绩规模不一致,以其中最小的为准。业绩证明材料须从宿迁市网员诚信库中链接,未按要求链接的,视同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关资料。
4.7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8.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2
09:00至2023年08月2
18:00获取招标文件。
1.1 工程地点:
沭阳县城区公共绿化范围内,主要位于苏州路、台州路、迎宾大道、永康路、学院路、上海南路、北京南路、重庆南路、珠江路、学府路、天津北路、杭州路、虞姬公园、梦溪公园、南山公园、南湖公园等处。
1.2 工程规模:
项目位于沭阳境内,管护的绿化面积约497万平方米,包含本项目工作内容包含绿化管护、绿篱缺株补植、黄土裸露补植、苗木移植、监控维护、增设护栏、防腐出新等工作。
1.3 工期:73
1.4 质量要求:合格
1.5 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1.5.1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交合同价款10%的预付款保函(保险、担保)后,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的10%作为预付款;
1.5.2管养费用:每三个月支付管养费的12%(按实际管养及考核情况,扣除预付款之后确定具体支付金额),每三个月支付时预留进度款的10%根据年度评估情况再行支付。管护期满后,预留管养费的4%、最后一次12%的进度款、当年度预留的3.6%(12%进度款×10%预留比例×当年度支付3次)进度款暂不支付,待终验合格并完成审计后一次性付清。
例:工程合同价为100万元,绿化管护费用为50万元,则每次工程款费用为:50×12% -未养护费用-考核费用(按百分制考核)-预留款-(预付款*0.125)。
1.5.3其他费用付款方式:绿篱缺株补植、黄土裸露补植、苗木移植、监控维护、增设护栏、防腐出新等费用每半年按实结算一次,根据确认的实际发生的合格工作量支付,未实施、未完全实施或虽实施但不合格的不予支付。
1.6 本次招标工程共分9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第一标段:2023-2025年度城区绿化管护工程一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二标段:2023-2025年度城区绿化管护工程二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三标段:2023-2025年度城区绿化管护工程三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四标段:2023-2025年度城区绿化管护工程四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五标段:2023-2025年度城区绿化管护工程五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六标段:2023-2025年度城区绿化管护工程六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七标段:2023-2025年度城区绿化管护工程七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八标段:2023-2025年度城区绿化管护工程八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第九标段:2023-2025年度城区绿化管护工程九标段,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定标原则:每个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可以参与9个标段的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只能在1个标段上中标,已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单位不参加下一标段的中标候选人推荐。
开、评标顺序: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标段(评审结束后,若其中一个标段受到质疑投诉等原因,导致本标段评审结果改变,只对该标段进行处理,但不影响其他标段的评审结果。)
1.7最高限价:
一标段:最高限价为:6852531.68元;
二标段:最高限价为:6391897.02元;
三标段:最高限价为:4971475.81元;
四标段:最高限价为:5881143.23元;
五标段:最高限价为:7332618.50元;
六标段:最高限价为:8853293.65元;
七标段:最高限价为:5565586.36元;
八标段:最高限价为:9384414.81元;
九标段:最高限价为:11316373.47元;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具体评分细节如下: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最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比的偏差率,每高1%扣1分,每低1%扣0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 计算得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林业或植保专业)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表》,以评审专业为准);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1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
4.6企业业绩要求:
一、二、五标段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
三、四、七标段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
六、八、九标段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19年1月
注:业绩证明材料须至少包括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业绩证明材料应能够明确反映出投标人名称、竣工验收
4.7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8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8.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8.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8.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8.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8.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8.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8.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8.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9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10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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