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二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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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人民政府的2023年度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已经宿农复【2023】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3年度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
2.2工程规模:2023年度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内容包括:新建防渗渠、生产道路等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600万元。
2.3工期要求:15
历天
2.4工程质量: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专业工程从其行业规定。
2.5付款方式: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 10%(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工程量完成50%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审计后且通过市级竣工验收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在质保期满 2 年后一次性付清。
2.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3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2023年度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7092138.76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标段:2023年度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2805821.23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标段:2023年度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三标段,招标控制价为5202231.30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3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只能在 1个标段上中标。如某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上均排名第一时,按标段顺序定标。本项目开标、评标按标段顺序进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要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3.1.3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
3.1.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缴纳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1.5 其他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2.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2.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2.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2.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2
09:00至2023年08月3
18:0获取招标文件。
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人民政府的2023年度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已经宿农复【2023】13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2023年度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选定中标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地点: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
2.2工程规模:2023年度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内容包括:新建防渗渠、生产道路等工程。项目总投资约2600万元。
2.3工期要求:15
2.4工程质量:合格,符合《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范》(DB32/T2334-2013),专业工程从其行业规定。
2.5付款方式:施工合同签订后付合同价款的 10%(支付预付款同时承包人须向招标人提供同比例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或保证担保),工程量完成50%付至合同价的40%;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80%;工程审计后且通过市级竣工验收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在质保期满 2 年后一次性付清。
2.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3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
一标段:2023年度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一标段,招标控制价为7092138.76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二标段:2023年度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二标段,招标控制价为12805821.23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三标段:2023年度江苏省宿迁市宿城区屠园镇高标准农田建设改造提升项目(财政补助)三标段,招标控制价为5202231.30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各投标人可就上述标段中3个标段投标,但每个投标人(或项目负责人)只能在 1个标段上中标。如某投标人在多个标段上均排名第一时,按标段顺序定标。本项目开标、评标按标段顺序进行。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主要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备的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
3.1.2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格:投标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
3.1.3具有省部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拟选派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企业主要负责人A类、项目负责人B类、专职安全员C类);
3.1.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 1 个月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缴纳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
3.1.5 其他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②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时,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该在建工程建设单位同意,并完善有关手续后,可以参加该工程项目的投标:a、合同工程量已完成80%以上,且主体工程已完成;b、通过水下(泵站机组启动、河道通水)验收;c、通过合同完工验收;d、工程具备合同完工验收条件,已向建设单位提出合同完工验收申请,并经建设单位确认;e、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
③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2.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2.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3.2.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3.2.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3.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3.2.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3.2.8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 评标办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综合评估法;□ 合理低价法。具体评标细则请从附件中下载。
5. 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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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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