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O模式)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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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丰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O模式)已由清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清发改【2023】14号。招标人为清丰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与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清丰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O模式);
2、项目编号:HNJB-2023-726;
3、建设地址:清丰县纸房乡、巩营乡、高堡乡、大流乡、大屯乡及仙庄镇境内;
4、项目概况:项目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246421.80亩,实施范围涉及纸房乡、巩营乡、高堡乡、大流乡、大屯乡及仙庄镇六个乡镇,其中:纸房乡49675.68亩、巩营乡44598.36亩、高堡乡46183.56亩、大流乡43085.88亩、大屯乡41610.84亩,仙庄镇21267.48亩。灌溉工程、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信息化工程及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5、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次招标项目估算投资额度约为105040万。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券与地方自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八个标段:
第一标段:设计施工经营总承包(EPC+O);
第二标段:纸房乡施工全过程监理;
第三标段:巩营乡施工全过程监理;
第四标段:高堡乡施工全过程监理;
第五标段:大流乡施工全过程监理;
第六标段:大屯乡施工全过程监理;
第七标段:仙庄镇施工全过程监理;
第八标段:工程造价咨询;
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①现场测绘、勘察、分户、走访调查、核验、测土;②初步设计、设计概预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对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③本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保修;④运营、管护;
第二至第七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等所有建设内容的监理服务;
第八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全过程造价服务。
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12个月
第二至第七标段:施工阶段工期及工程缺陷责任期;
第三标段: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9、质量标准:
第一标段::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的标准与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至第七标段:合格
第三标段: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规范及管理文件的规定
10、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或灌溉甲二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运营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4、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5、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没有被冻结,不存在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6、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单位(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所有成员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查询内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4家。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⑦本次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中对此承诺。
第二至第七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2、拟派的项目总监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财务要求: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没有被冻结,不存在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查询内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标段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第八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财务要求: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没有被冻结,不存在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查询内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前,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80万元整;第二至第七标段:人民币5万元整/每标段;第八标段:人民币2万元整;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2023年9月1
09时30分(北京
);
本招标项目清丰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O模式)已由清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清发改【2023】14号。招标人为清丰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源为政府专项债券与地方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清丰县2023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EPC+O模式);
2、项目编号:HNJB-2023-726;
3、建设地址:清丰县纸房乡、巩营乡、高堡乡、大流乡、大屯乡及仙庄镇境内;
4、项目概况:项目计划建设高标准农田246421.80亩,实施范围涉及纸房乡、巩营乡、高堡乡、大流乡、大屯乡及仙庄镇六个乡镇,其中:纸房乡49675.68亩、巩营乡44598.36亩、高堡乡46183.56亩、大流乡43085.88亩、大屯乡41610.84亩,仙庄镇21267.48亩。灌溉工程、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农田信息化工程及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5、项目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本次招标项目估算投资额度约为105040万。资金来源:政府专项债券与地方自筹;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八个标段:
第一标段:设计施工经营总承包(EPC+O);
第二标段:纸房乡施工全过程监理;
第三标段:巩营乡施工全过程监理;
第四标段:高堡乡施工全过程监理;
第五标段:大流乡施工全过程监理;
第六标段:大屯乡施工全过程监理;
第七标段:仙庄镇施工全过程监理;
第八标段:工程造价咨询;
7、招标范围:
第一标段:①现场测绘、勘察、分户、走访调查、核验、测土;②初步设计、设计概预算、施工图设计及后续服务(对施工单位进行设计交底、处理有关设计问题和参加竣工验收);③本项目的施工、竣工验收、保修;④运营、管护;
第二至第七标段:本项目工程施工图纸等所有建设内容的监理服务;
第八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编制、施工过程造价控制及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全过程造价服务。
8、计划工期:
第一标段:12个月
第二至第七标段:施工阶段工期及工程缺陷责任期;
第三标段: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出具竣工结算审核报告
9、质量标准:
第一标段::①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设计规范要求及招标人的标准与要求。②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第二至第七标段:合格
第三标段:符合国家、省、市有关造价规范及管理文件的规定
10、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行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或灌溉甲二级及以上设计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施工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③运营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在本单位注册的水利水电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投标人应出具无在建承诺书;
4、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5、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没有被冻结,不存在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如为联合体,由牵头人提供。
6、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单位(如投标人为联合体,指所有成员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查询内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
7、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联合体成员不得多于4家。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
②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协议附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联合体各方必须共同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的职责,明确联合体的授权代表。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③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④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⑤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⑥联合体投标的,应以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⑦本次投标盖章由联合体牵头人盖章,签署由联合体牵头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授权代表负责签署本次投标文件,联合体协议中对此承诺。
第二至第七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
2、拟派的项目总监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质证书,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财务要求: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没有被冻结,不存在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查询内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总监理工程师);
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标段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第八标段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的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与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须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近三个月的社保明细证明或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网上有效的查询方式必须提供査询网址、用户名、密码,以网上查询到的为准);
3、财务要求:财务要求:企业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没有被冻结,不存在破产状态,须提供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企业不足的按已有年份计算)
4、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之规定,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允许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单位需出具“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查询内容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
四、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的获取方法:
1、本项目采取直接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申请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第一标段:人民币80万元整;第二至第七标段:人民币5万元整/每标段;第八标段:人民币2万元整; 六、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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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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