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营销类个性化数据应用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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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信息
(一) 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营销类个性化数据应用框架项目
(二)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三) 注册后查看
(四)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六) 项目类别:服务类
(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80天(日历日)
(九) 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一年内有效。
(十) 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措施如下:(1)服务商实际采购量(以概算金额统计,无概算时按估算金额统计)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2)服务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3)服务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六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4)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十一) 有效报价范围: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费率方式,即由投标单位报费率,投标费率≤100%为有效报价,为避免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价报价,规定投标费率小于80%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十二) 结算原则:投标单位中标后,投标费率即为中标费率。各单项项目结算金额=各单项项目可研估算书或设计概算书中明确的开发工作量(取其低者)×开发人员人天单价限价×中标费率+各单项项目可研估算书或设计概算书中明确的实施工作量(取其低者)×实施人员人天单价限价×中标费率。
(十三) 计价依据:本项目建设费(开发费、实施费)取费标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信息化项目预算编制与计算方法(2020年修订版)》(南方电网定额〔2020〕13号)执行。
(十四) 服务期:以建设单位实际委托为准。
(十五) 实施地点:注册后查看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注:1、招标人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方签订框架合同;各需求单位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方分别签订框架合同委托函。
2、根据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要求,经招标人预判为需要向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的产品或服务,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有义务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所需申报材料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的 3 个工作日内提供,并不得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产品和服务通过网络安全审查后方可确定中标人,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的取消中标资格。凡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视作承诺上述事项,中标候选人/中标人产品和服务因没有通过网络安全审查而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后果;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因未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义务(包括不配合审查、故意隐瞒、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而造成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招标人保留追究责任权利。
(二)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计量,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实际委托并开展的项目为准。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协议期内少于预计需求的情况,请潜在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三)项目概述:
围绕广东电网公司业务需求,开展相关应用平台的升级改造,以满足广东电网公司精益化管理,持续提升业务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三)招标范围(如有):
标包1:2023年广东电网公司及中心机构营销类个性化数据应用框架项目:广东电网公司及中心机构开展基于公司数据供给服务中心营销类数据,开展云景个性化、智瞰、专业运监等广东电网公司本部及中心机构个性化数据应用开发、实施、集成建设。
标包2:2023年直属供电局营销类个性化数据应用框架项目:直属供电局开展基于公司数据供给服务中心营销类数据,开展云景个性化、智瞰、专业运监等地市局个性化数据应用开发、实施、集成建设的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电网公司及直属各单位(不含广州供电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
2.专用资格: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
20时00分00秒至2023年08月2
20时00分00秒(北京
,下同)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一) 项目名称: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营销类个性化数据应用框架项目
(二) 招标人: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
(三) 注册后查看
(四)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五) 资金来源情况说明:自筹资金
(六) 项目类别:服务类
(七)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八) 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180天(日历日)
(九) 框架招标结果有效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一年内有效。
(十) 框架协议有效期的管控措施如下:(1)服务商实际采购量(以概算金额统计,无概算时按估算金额统计)达到标包预估金额120%时,即终止该供应商的框架协议。(2)服务商实际采购量在标包预估金额80%-120%之间的,按期终止框架协议。(3)服务商实际采购量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延长该供应商的协议有效期限,延长期限为六个月。在延长期内,该框架协议的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时立即终止框架协议。延长期满仍未达到标包预估金额80%的,自动终止框架协议。(4)需延长框架有效期的,所有需求单位继续执行框架协议,直到供应商实际采购量达到标包预估金额下限或延长期结束。
(十一) 有效报价范围: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费率方式,即由投标单位报费率,投标费率≤100%为有效报价,为避免恶意竞争,低于成本价报价,规定投标费率小于80%的必须附详细的成本分析报告(成本分析报告需充分说明单价和费用的组成、降低成本的合理措施及在其他工程中应用过的经验,未提供成本分析报告视为原则性不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十二) 结算原则:投标单位中标后,投标费率即为中标费率。各单项项目结算金额=各单项项目可研估算书或设计概算书中明确的开发工作量(取其低者)×开发人员人天单价限价×中标费率+各单项项目可研估算书或设计概算书中明确的实施工作量(取其低者)×实施人员人天单价限价×中标费率。
(十三) 计价依据:本项目建设费(开发费、实施费)取费标准按照《中国南方电网公司信息化项目预算编制与计算方法(2020年修订版)》(南方电网定额〔2020〕13号)执行。
(十四) 服务期:以建设单位实际委托为准。
(十五) 实施地点:注册后查看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标的清单及分包情况如下:
序号 |
标的 |
估算金额 (万元) |
最大中标数量 |
标包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金额 (万元) |
最高单价限价 |
服务期 |
招标文件收取费用(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1 |
2023年营销类个性化数据应用框架项目 |
2585.84 |
1 |
1 |
2023年广东电网公司本部及中心机构营销类个性化数据应用框架项目 |
1687.002016 |
开发费:1891元/人天; 实施费:1513元/人天 |
以建设单位实际委托为准 |
/ |
50,000.00 |
2 |
2023年直属供电局营销类个性化数据应用框架项目 |
898.837984 |
以建设单位实际委托为准 |
注:1、招标人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方签订框架合同;各需求单位根据招标结果,与中标方分别签订框架合同委托函。
2、根据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要求,经招标人预判为需要向国家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申报网络安全审查的产品或服务,中标候选人/中标人有义务配合网络安全审查工作,所需申报材料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的 3 个工作日内提供,并不得利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便利条件非法获取用户数据、非法控制和操纵用户设备,无正当理由不得中断产品供应或必要的技术支持服务,产品和服务通过网络安全审查后方可确定中标人,未通过网络安全审查的取消中标资格。凡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视作承诺上述事项,中标候选人/中标人产品和服务因没有通过网络安全审查而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相关责任与后果;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因未履行网络安全审查义务(包括不配合审查、故意隐瞒、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等)而造成招标人直接或间接损失的,招标人保留追究责任权利。
(二)招标公告所列采购金额是预计量,预计量是采购需求预测数据,仅作为招标预估规模供投标人参考,并不代表招标人对采购量的承诺,最终应以框架结果有效期内实际委托并开展的项目为准。部分标包可能出现协议期内少于预计需求的情况,请潜在投标人在知悉并接受相关条件的情况下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则视为知悉和认可招标人的上述安排,并愿意遵守
(三)项目概述:
围绕广东电网公司业务需求,开展相关应用平台的升级改造,以满足广东电网公司精益化管理,持续提升业务管理水平,提高工作效率。
(三)招标范围(如有):
标包1:2023年广东电网公司及中心机构营销类个性化数据应用框架项目:广东电网公司及中心机构开展基于公司数据供给服务中心营销类数据,开展云景个性化、智瞰、专业运监等广东电网公司本部及中心机构个性化数据应用开发、实施、集成建设。
标包2:2023年直属供电局营销类个性化数据应用框架项目:直属供电局开展基于公司数据供给服务中心营销类数据,开展云景个性化、智瞰、专业运监等地市局个性化数据应用开发、实施、集成建设的项目。
建设单位:广东电网公司及直属各单位(不含广州供电局)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
通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人必须完整办理完成供应商登记。 |
2 |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合法运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独立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独立履行合同的能力。 |
3 |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其他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登记注册证明(须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注册证明文件扫描件)。 |
4 |
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同时在参与投标的其他单位任职的。 |
5 |
其他不得存在的情形:若投标人被南方电网公司暂停或取消其投标资格,且未解除处罚的。 |
6 |
根据《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商失信扣分管理细则》和《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供应链监督管理办法》,被南方电网公司实施不接受投标或市场禁入处理或记分周期内累计有效扣分达到12分的供应商,在处理期限内尚未完成评标的,作否决投标处理,尚未发出中标通知书或成交通知书的,作取消中标或成交资格处理。 |
7 |
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
8 |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
9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专用资格:
专用资格要求 |
||
序号 |
内容 |
关联标的/标包/标段 |
1 |
(1)投标人应能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扫描件(若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处于新旧证书换证期间,须提供由认证机构出示的、加盖认证机构公章的相关证明材料)。 (2)投标人投标截止 |
2023年营销类个性化数据应用框架项目[2023年广东电网公司本部及中心机构营销类个性化数据应用框架项目,2023年直属供电局营销类个性化数据应用框架项目]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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