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第九医院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1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XWZ2023ZB-DJYY-129
项目名称: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2.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5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2.6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7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和所投注册证及其附件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家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或备案凭证;
2.8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进口设备制造厂家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设备制造厂家对所投设备授权链条的完整性),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直投不需要提供;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2023年08月1
至2023年08月1
,每天
09:00:00至12:00:00,
12:00:00至23:59:59(北京
)
项目编号:SXWZ2023ZB-DJYY-129
项目名称: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00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医用内窥镜 |
支气管镜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2,000,000.00 |
2,000,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日;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合同包1(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以及《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合同包1(电子支气管镜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2.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2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2.3税收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2023年1月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4财务状况证明:供应商提供本单位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1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在开标日期前六个月内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2.5供应商应出具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2.6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只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7供应商为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所投产品须在其经营范围内)和所投注册证及其附件或备案凭证;供应商为制造厂家的应出具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所投产品须在其生产范围内)和医疗器械注册证及其附件或备案凭证;
2.8如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供应商需提供进口设备制造厂家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或具有授权权限的代理商对所投进口产品的授权书(且需提供该代理商具有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需能显示设备制造厂家对所投设备授权链条的完整性),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直投不需要提供;
2.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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