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安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EPC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09
收藏项目
3、项目地点:洛阳市新安县
4、项目总投资: 约26095.02万元
5、资金来源: 专项债及财政配套资金;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包
含本项目的设计、施工;
7、计划工期:计划工期730天(完成设计及施工等全部内容);
8、项目概况:按照“113N”“智慧新安”总体框架,即“强化一个数字支撑底座、打造一个城市运营中枢、完善三大支撑体系、发展N类智慧应用”,建设我县新型智慧城市。其中,强化一个数字支撑底座:基础资源、业务支撑能力平台和数据支撑能力平台建设;打造一个城市运营中枢:建设新安县城市运行指挥中心,包括城市运行指挥中心大厅升级、城市驾驶舱建设;完善三大支撑体系: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维管理体系;依托城市运行指挥中心,聚焦政务服务、城市治理、民生服务、产业发展、生态宜居5大领域,建设智慧政务、协同办公、智慧文旅、智慧园区、智慧农业、智慧停车、智慧警务、智慧应急、智慧城管、智慧交通、基层治理、智慧充电桩、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环保、智慧水利、智慧社区等智慧应用,开展地方特色智慧应用场景打造。
9、招标范围:新安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EPC项目所包含的设计及建设内容,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10、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各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
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2、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
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 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支持乡村振兴。
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具备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甲级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本单位的社会保险,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出具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本单位的社会保险。
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
诺事项的真实性。
4、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按规定在“河南
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4
个,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协商),联合体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3 年8月
至 2023年8月1
24:00,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 为 2023 年8月3
9时30分(北京
)。
4、项目总投资: 约26095.02万元
5、资金来源: 专项债及财政配套资金;
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1 个标段,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包
含本项目的设计、施工;
7、计划工期:计划工期730天(完成设计及施工等全部内容);
8、项目概况:按照“113N”“智慧新安”总体框架,即“强化一个数字支撑底座、打造一个城市运营中枢、完善三大支撑体系、发展N类智慧应用”,建设我县新型智慧城市。其中,强化一个数字支撑底座:基础资源、业务支撑能力平台和数据支撑能力平台建设;打造一个城市运营中枢:建设新安县城市运行指挥中心,包括城市运行指挥中心大厅升级、城市驾驶舱建设;完善三大支撑体系:完善标准规范体系、安全保障体系和运维管理体系;依托城市运行指挥中心,聚焦政务服务、城市治理、民生服务、产业发展、生态宜居5大领域,建设智慧政务、协同办公、智慧文旅、智慧园区、智慧农业、智慧停车、智慧警务、智慧应急、智慧城管、智慧交通、基层治理、智慧充电桩、智慧医疗、智慧教育、智慧环保、智慧水利、智慧社区等智慧应用,开展地方特色智慧应用场景打造。
9、招标范围:新安县新型智慧城市建设项目EPC项目所包含的设计及建设内容,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10、质量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各分项工程一次性验收合格。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相关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
标准。
1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重伤事故;
12、扬尘防治目标: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
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 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 色建筑、绿色建材,扶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
支持乡村振兴。
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的,则为联合体所有成员)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1)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具备由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甲级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子通信广电行业(通信工程)甲级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质要求: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注册建造师(通信与广电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本单位的社会保险,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且没有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出具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资质要求:具备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本单位的社会保险。
3、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投标时不再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②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③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④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⑤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注: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
诺事项的真实性。
4、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标后按规定在“河南
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报送企业基本信息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
5、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4
个,应满足以下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由投标人自行协商),联合体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3 年8月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电脑终端设备采购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2025-05-06
- 中铁电工保定制品有限公司BZ-WZ-202509号物资招标公告 2025-05-06
- 634国道昆山北段工程施工项目G634-SG标段招标公告 2025-05-06
- 海油发展-上海区域中心-东海地区防爆相机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06
- 海油发展-深圳区域分中心-温压传感器等2项采购-20250506招标公告 2025-05-06
- 中电鸿信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无锡市政企客户群众心声响应系统项目招标公告 2025-05-06
- 北京朝阳医院2024年追加购置医用设备第二批招标公告 2025-05-06
- 来宾广投银海铝公司5月破碎机板锤固定杆等备件采购项目询价比选采购公告 2025-05-06
- 甘肃省图书馆智慧图书馆支撑平台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5-06
- 工业互联网工程技术人员数字技术工程师人才认证实训基地建设项目的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5-06
会员登录立即注册
客服电话
-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
标书下载更多
- 广东省公安厅2025-3信息化咨询(2024年)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综合窗口前台工作人员外包(派遣)服务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年乌山历史风貌区管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安溪县重点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业务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年福建省耕地种植用途管控项目招标公告
- 晒口街道高峰环境提升建设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宁德市新能源电池产业发展规划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厦门市心欣幼儿园保育工作外包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 福建省福州第十九中学物业管理服务招标公告
- 漳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漳州市医用设备集中采购工作小组办公室)彩色多普勒超声系统医疗设备统招分签采购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