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山县土地开发项目(2021年)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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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山县土地开发项目(2021年)(项目名称)已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龙发改投266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龙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山县土地开发项目(2021年)
2.2 建设地点:注册后查看
2.3 规模:本项目共有四个子项目,其中子项目一:龙山县靛房镇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为9.9291公顷,新增耕地面积8.4209hm²,新增耕地率84.81%,新增耕地全为旱地。子项目二:龙山县召市镇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为19.7086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6.3658hm²,新增耕地率83.04%,其中水田新增耕地0.3682hm²,旱地新增耕地15.9976hm²。子项目三:龙山县桂塘镇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为19.172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6.0227hm²,新增耕地率82.57%,其中水田新增耕地0.8953hm²,旱地新增耕地15.1274hm²。子项目四:龙山县内溪乡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为9.3225公顷,新增耕地面积7.8108hm²,新增耕地率83.78%,其中水田新增耕地0.1805hm²,旱地新增耕地7.6303hm²。
2.4 工期要求:18
历天;要求四个子项目同时开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及合同约定;
2.7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①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③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财务要求: 无
(3)业绩要求: 无
(说明: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完成该项目能力的证明材料,仅能设置一项且不得超过招标项目规模的50%)
(4)信誉要求: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且无在建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他要求:①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②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无在建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
9:00时-2023年8月1
17:00时(北京
,下同)起
本招标项目龙山县土地开发项目(2021年)(项目名称)已由龙山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以龙发改投266号文件(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龙山县土地开发整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山县土地开发项目(2021年)
2.2 建设地点:注册后查看
2.3 规模:本项目共有四个子项目,其中子项目一:龙山县靛房镇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为9.9291公顷,新增耕地面积8.4209hm²,新增耕地率84.81%,新增耕地全为旱地。子项目二:龙山县召市镇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为19.7086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6.3658hm²,新增耕地率83.04%,其中水田新增耕地0.3682hm²,旱地新增耕地15.9976hm²。子项目三:龙山县桂塘镇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为19.1727公顷,新增耕地面积16.0227hm²,新增耕地率82.57%,其中水田新增耕地0.8953hm²,旱地新增耕地15.1274hm²。子项目四:龙山县内溪乡土地开发项目,建设规模为9.3225公顷,新增耕地面积7.8108hm²,新增耕地率83.78%,其中水田新增耕地0.1805hm²,旱地新增耕地7.6303hm²。
2.4 工期要求:18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符合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及合同约定;
2.7 招标范围: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2.8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9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10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应具备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要求:
(1)资质条件:①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②投标人必须是在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综合监管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市场主体单位;③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2)财务要求: 无
(3)业绩要求: 无
(说明:业绩应为投标人满足完成该项目能力的证明材料,仅能设置一项且不得超过招标项目规模的50%)
(4)信誉要求:凡被列入水利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或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受到湖南省人民政府及湖南省直有关部门取消投标资格以上处罚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 以及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列入拖欠工资“黑名单”并在有效期内的从业单位和从业人员,禁止参与本次投标。
(5)项目经理(建造师,下同)资格: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人正式员工,且无在建项目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其他要求:①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无在建项目;②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为投标单位正式员工,且无在建项目。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8月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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