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南县苗集镇等乡镇产业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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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阜南县苗集镇等乡镇产业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阜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审字【2023】1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利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淮畔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徽利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淮畔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南县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4550平方米,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加工车间、冷藏保鲜库、厂房、水、电、道路等配套设施等。
2.3 计划工期:21
历天(其中设计6
历天,施工15
历天)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包含土建、装饰、安装、室外水、电(至下火点)路等满足建设单位要求的所有内容但不限于项目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所有设计服务工作,报批报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运行调试,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约12354万元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同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也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本项目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期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注:人员社保符合以下 7 类情形,投标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替社保证明,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认定: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6.总公司投标使用的人员,如是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7.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3.3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3家。
3.4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 2023年 08月 3
09 时 00分
本项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及《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改委第16号令)规定为:☑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非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自主采招项目)。本招标项目阜南县苗集镇等乡镇产业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名称)已由阜南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审字【2023】17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安徽利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淮畔城市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安徽利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安徽淮畔城市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阜南县
2.2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64550平方米,该项目建设内容包括加工车间、冷藏保鲜库、厂房、水、电、道路等配套设施等。
2.3 计划工期:21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包含土建、装饰、安装、室外水、电(至下火点)路等满足建设单位要求的所有内容但不限于项目的深化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施工阶段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所有设计服务工作,报批报建,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及保修,运行调试,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5 标段划分:1个标段
2.6 合同估算价:约12354万元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①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同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也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设计负责人不可以为同一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及本项目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人员,须提供近期本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
注:人员社保符合以下 7 类情形,投标人可以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代替社保证明,并由评标委员会作出认定:1.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正式退休和依法提前退休的;2.因事业单位改制等原因保留事业单位身份,实际工作单位为所在事业单位下属企业,社会保险由该事业单位缴纳的;3.属于大专院校所属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工程造价单位聘请的本校在职教师或科研人员,社会保险由所在院校缴纳的;4.属于军队自主择业人员的;5.因企业改制、征地拆迁等买断社会保险的;6.总公司投标使用的人员,如是分公司缴纳的社会保险;7.有法律法规、国家政策依据的其他情形。
3.3本次招标 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认定。联合体协议作为资格评审因素,应明确联合体成员单位各方职责分工、合同份额占比,未明确的将作为否决投标文件条款。
3.3.2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所需的相应资格条件和能力,即应具备满足联合体协议约定的成员分工所需的资格条件和能力;
3.3.3联合体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3.4联合体协议约定不同专业分工由不同单位分别承担的,按照各自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资质。
3.3.5除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全部成员共同签署外,投标文件其余部分由联合体牵头人签署。
3.3.6联合体全部成员最多不得超过 3家。
3.4按照财政部等行业主管部门要求,本项目:
☑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 三款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第 标段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算金额 万元,其中小微企业承担的不低于 %,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联合体形式实现的,应该在联合体协议中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投标人通过明确分包形式实现的,发承包双方在签订合同时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投标时需提供落实促进发展中小企业发展政策的承诺。
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执行。
注:投标人资格要求不得设置如企业(人员)业绩、企业(人员)奖项、企业(人员)信用评价、体系认证、水平评价类证书(职称证书除外)等内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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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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