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邦山片区海绵提升改造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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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岩市邦山片区海绵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龙岩市邦山片区海绵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发改审批2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岩市市政项目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海绵资金补助,招标人为龙岩市安居住宅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注册后查看。
2.2工程建设规模:提升改造体系,并与邦山和周边地块排水系统串联,形成蓄排系统,钢筋混凝土管最大管径为DN800,造价1975.7981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龙岩市邦山片区海绵提升改造工程监理的施工阶段、工程结算、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等工程施工(含工程保修)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1975.7981万元人民币。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670号文取费标准下浮4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272948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0
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2012版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合格标准,同时也要符合《龙岩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龙岩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图集》、《龙岩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与验收标准》、《龙岩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评价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筑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zjt.fujian.gov.cn/)”→“办事服务” →“政务服务”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 →“前往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入闽企业”→“省外工程监理”中查询网页,网页内容至少应包含“企业信息详情→企业资质”(注:附相关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福建省省外监理企业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已入闽登记的人员。【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zjt.fujian.gov.cn/)”→“办事服务” →“政务服务”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 →“前往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入闽企业”→“省外工程监理”中查询网页,网页内容至少应包含“企业信息详情→注册人员”(注:附相关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根据闽建筑〔2018〕38号文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间,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08 00:00:00至2023-08-21 08:3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龙岩市邦山片区海绵提升改造工程监理(项目名称)已由龙岩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龙岩市邦山片区海绵提升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龙发改审批2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龙岩市市政项目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海绵资金补助,招标人为龙岩市安居住宅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注册后查看。
2.2工程建设规模:提升改造体系,并与邦山和周边地块排水系统串联,形成蓄排系统,钢筋混凝土管最大管径为DN800,造价1975.7981万元,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等资料。
2.3招标范围和内容:龙岩市邦山片区海绵提升改造工程监理的施工阶段、工程结算、档案资料整理归档等工程施工(含工程保修)的全过程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1975.7981万元人民币。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发改价格670号文取费标准下浮40%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272948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10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水利水电工程单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评定标准》2012版和《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合格标准,同时也要符合《龙岩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龙岩市海绵城市建设技术标准图集》、《龙岩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施工与验收标准》、《龙岩市海绵城市建设工程评价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丙级市政公用工程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
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中的/,等级为/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1)根据闽筑35号文《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的通知,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在福建省开展工程建设活动,实行信息登记。【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zjt.fujian.gov.cn/)”→“办事服务” →“政务服务”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 →“前往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入闽企业”→“省外工程监理”中查询网页,网页内容至少应包含“企业信息详情→企业资质”(注:附相关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福建省省外监理企业拟派往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是已入闽登记的人员。【福建省省外工程监理企业须提供“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http://zjt.fujian.gov.cn/)”→“办事服务” →“政务服务”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政务服务系统” →“前往福建省建设行业信息公开平台”→“入闽企业”→“省外工程监理”中查询网页,网页内容至少应包含“企业信息详情→注册人员”(注:附相关网站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根据闽建筑〔2018〕38号文规定,依法必须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投标人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管理期间,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4)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8-08 00:00:00至2023-08-21 08:30:00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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