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郑区城市道路(龙岗大道、云河路、让水大道)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监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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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南郑区城市道路(龙岗大道、云河路、让水大道)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监理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4,59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郑区城市道路(龙岗大道、云河路、让水大道)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544,59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44,596.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郑区城市道路(龙岗大道、云河路、让水大道)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郑区城市道路(龙岗大道、云河路、让水大道)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②、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在监项目;③、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
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
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④、税收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1月
至投标截止
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⑤、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自2023年1月
以来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⑥、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2023年08月0
至 2023年08月1
,每天
08:00:00至 12:00:00,
14:00:00至 17:00:00(北京
)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44,596.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南郑区城市道路(龙岗大道、云河路、让水大道)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监理):
合同包预算金额:544,596.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44,596.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 南郑区城市道路(龙岗大道、云河路、让水大道)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监理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544,596.00 | 544,596.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郑区城市道路(龙岗大道、云河路、让水大道)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监理)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2、《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3、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5、《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南郑区城市道路(龙岗大道、云河路、让水大道)环境整治提升项目监理)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①、供应商须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其中企业法人应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②、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有效的市政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且无在监项目;③、财务状况证明: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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