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层隔振装置邀请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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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名称:双层隔振装置
2.项目编号:TC23120P3/19
3.项目概况:
★3.1本项目公布最高限价,若产品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2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军队单位可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投标截止
前三个月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军队单位可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样式)。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2月至投标截止
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提供2022年12月至投标截止
前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军队单位、非盈利性事业单位例如高校无需提供)。
4.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样式)。
4.6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样式,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主要负责人信息、隶属/管理关系》(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样式)。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样式)。
4.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9对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10在投标期间(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合同签订
)未列入军委装备发展部及中国船舶集团失信名单。投标人须提供:未列入军委装备发展部及中国船舶集团失信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样式)。
4.11投标人须完成相关方(工业部门)共同签字的技术规格书。投标人须提供:技术规格书复印件(密件单独装订)。
4.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
6.发售
:2023年8月
起到 2023年8月1
止,每日
09时00分至11时30分,
14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
,公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项目编号:TC23120P3/19
3.项目概况:
包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最高投标限价(总价) (含税人民币 万元) |
交货期 |
19 | 双层隔振装置 | 1船套 | 详见招标文件 | 20 |
★3.2本次招标、投标、评标均以包为单位,投标人必须按包响应及制作投标文件,不完整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依法经国务院批准免予登记的社会组织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予登记(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军队单位可不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4.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至少包含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或投标截止
4.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样式)。
4.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12月至投标截止
4.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样式)。
4.6供应商为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且法定代表人(含实际控制人)不得为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具有境外永久居留权(含港澳台)。投标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书面声明》(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样式,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及《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主要负责人信息、隶属/管理关系》(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样式)。
4.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组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投标人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样式)。
4.8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9对列入军队采购失信名单、供应商暂停名单的供应商,将取消其参与本次投标的资格。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对参加投标的供应商以及与其相关主体进行查询,如相关处罚记录已失效,投标人必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10在投标期间(从招标文件发售之日起至合同签订
4.11投标人须完成相关方(工业部门)共同签字的技术规格书。投标人须提供:技术规格书复印件(密件单独装订)。
4.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 800 元,售后不退。
6.发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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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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