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编制服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8-02
收藏项目
标段名称:连云港市环境卫生专项规划编制服务
预算金额:12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按照《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编制纲要》和《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要求,对上一轮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科学客观评估,结合连云港市发展定位、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提出2023-2035年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卫生的发展方向、规划目标、规划指标及规划内容,明确未来环境卫生发展方向与定位,预测环境卫生作业量,编写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规划、建筑垃圾及大件垃圾等其他固废收运和处置规划、道路保洁规划、环卫设施布局规划、环卫管理规划、实施进度和计划、保障措施等,指导连云港市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在编制过程中做好与《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衔接,确保规划期内环卫设施的落实。另外对环卫行业所涉及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整理汇编,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对项目需求、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
历天内完成所有工作成果。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供应商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本次招标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以上材料,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2023年8月
至2023年8月
18:00:00止(北京
)
预算金额:12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预算金额的投标无效。
采购需求:按照《江苏省城市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编制纲要》和《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编制要求,对上一轮环境卫生专业规划实施情况进行科学客观评估,结合连云港市发展定位、借鉴其他城市先进经验,提出2023-2035年具有先进性、科学性、前瞻性和可操作性的环境卫生的发展方向、规划目标、规划指标及规划内容,明确未来环境卫生发展方向与定位,预测环境卫生作业量,编写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置规划、建筑垃圾及大件垃圾等其他固废收运和处置规划、道路保洁规划、环卫设施布局规划、环卫管理规划、实施进度和计划、保障措施等,指导连云港市环境卫生事业的发展,在编制过程中做好与《连云港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0-2035年)》的衔接,确保规划期内环卫设施的落实。另外对环卫行业所涉及的标准和规范进行整理汇编,具体要求详见第四部分项目需求。
对项目需求、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2021或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个年度的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根据连财购〔2023〕4号文件精神,第(2)、(3)项可以提供《财务状况报告及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缴纳情况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2.落实政府采购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同时具备城乡规划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在有效期内)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总数量不超过2家,联合体供应商必须明确牵头人,联合体双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本次招标的资格要求)。供应商为联合体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尽管委任了联合体牵头人,但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附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本项目的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备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2)中标后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以上材料,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须提供。
三、获取招标文件(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方报名下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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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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