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美术学院悦来校区实验中心建设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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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四川美术学院悦来校区实验中心建设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渝发改社会〔2021〕1678号文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四川美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市级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四川美术学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两江新区水土组团E分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8493平方米,其中实验实习用房25575平方米,师生活动用房745平方米,后勤及附属用房5126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23929平方米,架空层311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以及场地平整、室外综合管网等总图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963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489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施工、材料与设备采购、安装及各阶段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内容。协调配合进行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备案、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并承担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范围:
(1)设计部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后续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电梯工程、抗震支架、总图工程(含室外综合管网、室外道路及铺装、绿化景观、场区土石方、室外照明、挡墙工程、泛光照明、智慧校园、园区导视、校园文化、海绵城市等)、内外装工程、节能与绿色建筑、人防、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报批报建BIM,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要求)、屏蔽工程等内容。设计人应当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阶段的各类报批、报建等审批手续办理,设计成果由行政审批的必须通过行政部门批复。以上设计范围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
(2)施工部分:完成四川美术学院悦来校区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实验实习用房、师生活动用房、后勤及附属用房、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库及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电梯工程、抗震支架、总图工程(含室外综合管网、室外道路及铺装、绿化景观、场区土石方、室外照明、挡墙工程、泛光照明、智慧校园、园区导视、校园文化、海绵城市等)、内外装工程、节能与绿色建筑、人防、装配式建筑、屏蔽工程等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以上范围划分最终经招标人确认的图纸为准。
(3)概算编制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若联合体投标的,具体分工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暂定 54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 30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30 日历天;
施工工期: 48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设计和施工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在2020年1月
起至投标截止日止(工程总承包业绩或施工业绩以工程竣工
为准,设计业绩以施工图审查合格
为准)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3-08-18 09:3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两江新区水土组团E分区。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58493平方米,其中实验实习用房25575平方米,师生活动用房745平方米,后勤及附属用房5126平方米,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23929平方米,架空层3118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饰工程、设备购置及安装工程,以及场地平整、室外综合管网等总图工程等。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29637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24890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包括但不限于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二次深化设计、施工、材料与设备采购、安装及各阶段报建审批、审查、审核、核准、备案、证照办理等内容。协调配合进行必要的安全评估和检查、综合调试、竣工图备案、竣工验收、质量保修等,并承担工程缺陷责任期内与质量保修期内的修复和保修工作,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范围:
(1)设计部分: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配合、后续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红线范围内的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电梯工程、抗震支架、总图工程(含室外综合管网、室外道路及铺装、绿化景观、场区土石方、室外照明、挡墙工程、泛光照明、智慧校园、园区导视、校园文化、海绵城市等)、内外装工程、节能与绿色建筑、人防、装配式建筑、建筑信息模型(报批报建BIM,满足行业主管部门审批要求)、屏蔽工程等内容。设计人应当协助发包人完成设计阶段的各类报批、报建等审批手续办理,设计成果由行政审批的必须通过行政部门批复。以上设计范围以招标人最终确认为准。
(2)施工部分:完成四川美术学院悦来校区实验中心建设项目实验实习用房、师生活动用房、后勤及附属用房、地下车库及设备用房库及相关配套工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智能化、电梯工程、抗震支架、总图工程(含室外综合管网、室外道路及铺装、绿化景观、场区土石方、室外照明、挡墙工程、泛光照明、智慧校园、园区导视、校园文化、海绵城市等)、内外装工程、节能与绿色建筑、人防、装配式建筑、屏蔽工程等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所有工作。以上范围划分最终经招标人确认的图纸为准。
(3)概算编制及施工图预算编制(若联合体投标的,具体分工在联合体协议书中明确)。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暂定 540 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其中:
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其中:初步设计 30 日历天,施工图设计 30 日历天;
施工工期: 480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设计和施工两类资质:
(1)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
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2)投标人应具备下列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在2020年1月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2条内容。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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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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