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大型汽车(柴油)车辆维修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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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预估采购金额320万元。各合同包若有效供应商<4家,经决策后中标1家供应商,若≥4家,则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经决策后中标2家供应商;服务期1年,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1年:
*报价四舍五入精确到个位数,例:材料管理费<0.5%的,四舍五入后为0%。
*本项目所使用维修材料及配件必须为正厂件及以上,结算工时费为10元/工时,工时费定额按照《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标准文本2017版》(详见附件)。
结算标准如下:
结算价=工时×工时费定额+材料费(1+材料管理费%)(材料费为成交单位材料进价,结算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进项发票或其他进项证明)。
注: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二)*报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人工、设备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三)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限到期后实际执行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的,采购合同终止;在服务期限内,实际执行金额已达到预算金额的,采购合同终止。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1年(在续签服务期限内,实际执行金额已达到预算金额的,合同终止)。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或其他组织(含个体户)。
2.2.2投标人必须为二类维修企业及以上,且必须保证维修车辆在备案表备案的经营范围内。
2.2.3投标人所投合同包车辆聚集点范围内必须有固定维修场所。
2.2.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
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2.2.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2.6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2.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2
9:00:00至2023年8月
17:00:00(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卖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分为1个标包,预估采购金额320万元。各合同包若有效供应商<4家,经决策后中标1家供应商,若≥4家,则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经决策后中标2家供应商;服务期1年,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1年:
服务名称 |
服务内容及要求 |
合同包 |
服务地区 |
车辆集聚点 |
预估服务车辆数量 |
服务期 |
预估合同期内采购金额(万元) |
报价要求 |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金华市分公司大型汽车(柴油)车辆维修服务外包项目 |
内容包括一级、二级车辆维护,大、中、小修理,维修内容包括一级、二级车辆维护,大、中、小修理,以及《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部【2005】第7号令)和交通运输部关于修改《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8号规定的汽车维修服务项目(不含保险维修和新购车辆的免费保修项目)。 |
1 |
金华市金义新区/义乌市 |
金东区希望路518号/西站大道和鸿运路交叉口,华东物流中心 |
150 |
1年(可续签1年) |
320万元/年 |
材料管理费≤10% |
*本项目所使用维修材料及配件必须为正厂件及以上,结算工时费为10元/工时,工时费定额按照《机动车维修结算工时定额标准文本2017版》(详见附件)。
结算标准如下:
结算价=工时×工时费定额+材料费(1+材料管理费%)(材料费为成交单位材料进价,结算时乙方应按甲方要求提供进项发票或其他进项证明)。
注:最终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招标人不作承诺。
(二)*报价: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用于本项目的人工、设备费、税费、等一切费用。
(三)服务期限:1年,服务期限到期后实际执行金额未达到预算金额的,采购合同终止;在服务期限内,实际执行金额已达到预算金额的,采购合同终止。经双方协商无异议可续签1年(在续签服务期限内,实际执行金额已达到预算金额的,合同终止)。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拟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
2.2资格条件
2.2.1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或其他组织(含个体户)。
2.2.2投标人必须为二类维修企业及以上,且必须保证维修车辆在备案表备案的经营范围内。
2.2.3投标人所投合同包车辆聚集点范围内必须有固定维修场所。
2.2.4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
2.2.5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2.2.6被列入浙江省邮政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黑名单的投标人,禁止参加本项目。
2.2.7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2.2.9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2
4.2招标文件售卖费用: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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