息县人民医院手术室增加电缆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7-27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息财磋商-2023-07-3
2、项目名称:息县人民医院手术室增加电缆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1,288,725.38元
最高限价:1288725.38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包含的所有内容
5.2建设地点:息县境内
5.3计划工期:3
历天
5.4质量要求:合格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6、合同履行期限:3
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绿色发展、节能环保、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合格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项目;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3.3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五、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默认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2023年07月2
至 2023年08月03日,每天
00:00至12:00,
12:00至23:59(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 采购预留金额(元) |
1 | 息财磋商-2023-07-3-1 | 息县人民医院手术室增加电缆项目 | 1288725.38 | 1288725.38 | 是 | 1288725.38 |
5.2建设地点:息县境内
5.3计划工期:3
5.4质量要求:合格
5.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1个标段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四条之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投标人提供的服务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中小企业的其他主体的政府采购扶持政策本项目不适用。参加本项目的中小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格式详见招标文件内《中小企业声明函》样本),不符合要求的声明函或未提供的将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本项目落实自主创新产业发展、绿色发展、节能环保、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公示的公司基础信息包含股东及出资信息截图】
3.3本项目适用信用承诺(详见下述要求)。
(一)在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可对照资格要求进行自主核对,确定符合资格要求的,可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五、资格审查资料”附件),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①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默认2021年度或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年份的,则以企业成立年份向后推算,提供相应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二)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中标结果公告时,资格证明材料需同其他要求发布的文件一起发布。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中交二航局一公司武穴源发码头项目皮带机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02
- 中化二建集团有限公司-长治市长子县压煤村庄搬迁B区建设项目地基工程-专业分包招标项目变更公告 2025-05-02
- 福莆宁城际铁路F2F3线长乐机场段工程施工总承包JCZQ-2标项目区间硬岩段补勘钻探技术服务招标公告 2025-05-01
- 中铁十局集团有限公司新桥智能制造产业园项目部零星工程招标公告 2025-05-01
- 中国化学工程第十四建设有限公司-国能榆林化工5万吨年聚乙醇酸示范项目(优化改造二阶段)土建安装工程安装工程二标段劳务分包招标项目公告 2025-05-01
- 中化学华谊工程科技集团有限公司-重庆市嘉利合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新建氟化工一体化项目(一期)招标项目公告 2025-05-01
- 吉安县人民医院医疗器械采购包招标公告 2025-05-01
- 湖北省烟草公司天门市公司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4-30
- 联通(广东)产业互联网有限公司2025年COP平台隐私号涉诈风险评估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5-04-30
- 吉林省消防救援总队训练与战勤保障支队2024年食堂外包服务采购项目(五次)招标公告 2025-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