汝南县教育局采购汝南县公办学校食堂管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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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JT20230717
2.项目名称:汝南县教育局采购汝南县公办学校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汝南县公办学校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就餐人数约22000人(按实际人数计算)
5.2 服务地点:汝南县境内
5.3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学期学校对食堂经营者最少进行2次抽查评价(满意率70%以上),每个完整服务年度期满后,由学校组织对食堂外包经营工作进行总体评价,总体评价达到要求时(全面履行合同,无违规问题,达到学校满意)继续签订下一个年度的合同
5.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达到业主方满意
6.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学期学校对食堂经营者最少进行2次抽查评价(满意率70%以上),每个完整服务年度期满后,由学校组织对食堂外包经营工作进行总体评价,总体评价达到要求时(全面履行合同,无违规问题,达到学校满意)继续签订下一个年度的合同
7. 标段划分:本次共划分20个标段
一标段:汝南第二高级中学食堂(约2300人);
二标段:汝南县第一初级中学食堂(约1200人);
三标段:汝南县第二初级中学食堂(约450人);
四标段:汝南县第三初级中学食堂(约3000人);
五标段:汝南县实验学校食堂(约800人);
六标段:汝南县第七小学食堂(约460人)、汝南县第八小学食堂(约260人),合计约720人;
七标段:板店乡初级中学食堂(约260人)、留盆镇中心小学食堂(约230人)、留盆镇初级中学食堂(约1200人),合计约1690人;
八标段:金铺镇初级中学食堂(约910人)、金铺镇中心小学食堂(约320人),合计约1230人;
九标段:张楼镇初级中学食堂(约650人);
十标段:罗店镇初级中学食堂(约690人);
十一标段:老君庙镇初级中学食堂(约690人)、老君庙镇中心小学食堂(约450人),合计约1140人;
十二标段:韩庄镇初级中学食堂(约390人)、韩庄镇中心小学食堂(约400人),合计约790人;
十三标段:常兴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约720人)、常兴镇寄宿制小学食堂(约260人),合计约990人;
十四标段:常兴镇第二初级中学食堂(约730人);
十五标段:东官庄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约750人)、东官庄镇中心小学食堂(约490人),合计约1240人;
十六标段:东官庄镇第二初级中学食堂(约1000人);
十七标段:和孝镇初级中学食堂(约600人)、和孝镇中心小学食堂(约320人),合计约920人;
十八标段:梁祝镇初级中学食堂(约610人)、梁祝镇中心小学食堂(约400人),合计约1010人;
十九标段:南余店乡初级中学食堂(约390人)、王岗镇第二初级中学食堂(约420人),合计约810人;
二十标段:王岗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约310人)、三桥镇初级中学食堂(约600人),合计约910人。
注:本次招标共分20个标段,每个标段的人数按实际人数计算,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若投标人所投标段多于1个,则所投的所有标段为无效投标。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根据《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驻财购〔2022〕15号)和《汝南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信用承诺制的通知》 (汝财购〔2022〕13号)的规定,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无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格式见第六章附件11)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等。
3、其他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
至 2023年8月
,每天
09:00至12:00,
15:00至17:3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50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1.
:2023年8月1
9时00分(北京
)
1.项目编号:HNJT20230717
2.项目名称:汝南县教育局采购汝南县公办学校食堂管理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汝南县公办学校食堂管理服务项目,就餐人数约22000人(按实际人数计算)
5.2 服务地点:汝南县境内
5.3 服务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学期学校对食堂经营者最少进行2次抽查评价(满意率70%以上),每个完整服务年度期满后,由学校组织对食堂外包经营工作进行总体评价,总体评价达到要求时(全面履行合同,无违规问题,达到学校满意)继续签订下一个年度的合同
5.4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质量要求的合格标准,达到业主方满意
6.合同履行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每学期学校对食堂经营者最少进行2次抽查评价(满意率70%以上),每个完整服务年度期满后,由学校组织对食堂外包经营工作进行总体评价,总体评价达到要求时(全面履行合同,无违规问题,达到学校满意)继续签订下一个年度的合同
7. 标段划分:本次共划分20个标段
一标段:汝南第二高级中学食堂(约2300人);
二标段:汝南县第一初级中学食堂(约1200人);
三标段:汝南县第二初级中学食堂(约450人);
四标段:汝南县第三初级中学食堂(约3000人);
五标段:汝南县实验学校食堂(约800人);
六标段:汝南县第七小学食堂(约460人)、汝南县第八小学食堂(约260人),合计约720人;
七标段:板店乡初级中学食堂(约260人)、留盆镇中心小学食堂(约230人)、留盆镇初级中学食堂(约1200人),合计约1690人;
八标段:金铺镇初级中学食堂(约910人)、金铺镇中心小学食堂(约320人),合计约1230人;
九标段:张楼镇初级中学食堂(约650人);
十标段:罗店镇初级中学食堂(约690人);
十一标段:老君庙镇初级中学食堂(约690人)、老君庙镇中心小学食堂(约450人),合计约1140人;
十二标段:韩庄镇初级中学食堂(约390人)、韩庄镇中心小学食堂(约400人),合计约790人;
十三标段:常兴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约720人)、常兴镇寄宿制小学食堂(约260人),合计约990人;
十四标段:常兴镇第二初级中学食堂(约730人);
十五标段:东官庄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约750人)、东官庄镇中心小学食堂(约490人),合计约1240人;
十六标段:东官庄镇第二初级中学食堂(约1000人);
十七标段:和孝镇初级中学食堂(约600人)、和孝镇中心小学食堂(约320人),合计约920人;
十八标段:梁祝镇初级中学食堂(约610人)、梁祝镇中心小学食堂(约400人),合计约1010人;
十九标段:南余店乡初级中学食堂(约390人)、王岗镇第二初级中学食堂(约420人),合计约810人;
二十标段:王岗镇第一初级中学食堂(约310人)、三桥镇初级中学食堂(约600人),合计约910人。
注:本次招标共分20个标段,每个标段的人数按实际人数计算,投标人只能选择其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若投标人所投标段多于1个,则所投的所有标段为无效投标。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根据《驻马店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信用承诺制的通知》(驻财购〔2022〕15号)和《汝南县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信用承诺制的通知》 (汝财购〔2022〕13号)的规定,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无需提交以下证明材料。(格式见第六章附件11)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曾作出虚假承诺;
(七)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促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企业发展扶持政策、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等。
3、其他特定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
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2
2.售价:500元。
四、投标文件提交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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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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