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信息化平台系统搭建采购比选项目比选公告
日期: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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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关于承揽信息化平台系统搭建采购比选项目。项目含税总预算为120万元,税率13%和6%。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2采购内容:为优化营商环境以及对公系统对接,建设与营商环境相关的信息化系统并采购系统构筑配套硬件。
1.2 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交付至比选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1.3 交付地点:湖北十堰。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服务部分110万元(含税),货物部分10万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参选人参与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
前36个月]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
前60个月]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
前60个月]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人须具备2020年1月
至参选截止
,有类似项目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合同须提供关键页复印件(首页,金额页、签字盖章页);如提供框架协议,除需要提供框架协议外还必须提供相应的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单项合同
以合同签订
为准,框架协议以订单或其他证明材料
为准。资料不全、评选委员会无法确定业绩的不予认可。
2.4参选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应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参选产品的唯一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7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
: 请于2023年7月2
17时00分至2023年7月2
17时00分(北京
,下同)。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为湖北邮电规划设计有限公司关于承揽信息化平台系统搭建采购比选项目。项目含税总预算为120万元,税率13%和6%。
1.2采购内容及标包划分情况:
1.2.1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2.2采购内容:为优化营商环境以及对公系统对接,建设与营商环境相关的信息化系统并采购系统构筑配套硬件。
1.2 交付期: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交付至比选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毕。
1.3 交付地点:湖北十堰。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最高参选限价为:服务部分110万元(含税),货物部分10万元(含税)。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参选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参选人参与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参选截止
(6)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
(7)在最近五年内[参选截止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参选人须具备2020年1月
2.4参选人能够或承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函)。
2.5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选。代理商应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参选产品的唯一授权函,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仅允许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本项目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不允许转包和违法分包。
2.7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参选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参选。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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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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