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西鞍山铁矿竖井系统工程项目经理部物资采购招标文件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24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鞍山铁矿竖井系统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西鞍山铁矿竖井系统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砼、锚杆、锚固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鞍山项目1#、3#进回风井及提升系统掘砌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含:6条竖井、8个水平中段、4条盲回风井、马头门、电梯井、溜井、井底车场、硐室、破碎系统等掘砌施工。累计掘进长度为92.8km,掘进量为297.8万m³,支护量为37万m3。
1#进风井净直径8.0m,井深635.2m,包括井颈段98m、井筒段537.7m。1#回风井净直径8.0m,井深635.2m,包括井颈段59.2m、井筒段576m。3#进风井净直径8.0m,井深753.7m,包括井颈段18m、井筒段735.7m。3#回风井净直径8.0m,井深773.2m,包括井颈段82m、井筒段691.2m。辅助井净直径7.2m,井深704m。副井净直径7.2m,井深691m。
合同总造价22.8亿元,合同工期2023年5月2
至2027年9月
,共51个月。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商品砼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拟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且具有产品生产资质证书。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所提供的商品砼材料样品及后续产品经招标人试验室检测后符合矿山项目高性能混凝土技术质量要求。提供2020年1月
以后由省、部级及以上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每一品种产品质量合格的检验报告,具有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化学成分检验报告。(每一种类投标物资至少1份)
(5)投标人需出具2019年1月
以后3个以上的大型项目或类似工程的招标物资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至少三份)。
(6)允许以上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两个及两个以上招标响应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8)所有招标响应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9)其他要求:本次竟谈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最新版风险警示名录、信用中国处于失信惩戒期内、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响应人。
4.2.2锚杆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锚杆生产厂须具备年产50万套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锚杆产能配套的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锚杆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锚杆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锚杆应符合《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50086-2015。锚杆材料和部件应满足锚杆设计和稳定性要求,不同材料间不能产生不良影响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2.3锚固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锚固剂生产厂须具备年产100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锚固剂产能配套的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锚杆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锚固剂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2022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
为:从2023年7月2
08时00分到2023年7月2
18时00分,节假日不休。
本招标项目西鞍山铁矿竖井系统工程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西鞍山铁矿竖井系统工程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商品砼、锚杆、锚固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鞍山项目1#、3#进回风井及提升系统掘砌工程主要工程内容包含:6条竖井、8个水平中段、4条盲回风井、马头门、电梯井、溜井、井底车场、硐室、破碎系统等掘砌施工。累计掘进长度为92.8km,掘进量为297.8万m³,支护量为37万m3。
1#进风井净直径8.0m,井深635.2m,包括井颈段98m、井筒段537.7m。1#回风井净直径8.0m,井深635.2m,包括井颈段59.2m、井筒段576m。3#进风井净直径8.0m,井深753.7m,包括井颈段18m、井筒段735.7m。3#回风井净直径8.0m,井深773.2m,包括井颈段82m、井筒段691.2m。辅助井净直径7.2m,井深704m。副井净直径7.2m,井深691m。
合同总造价22.8亿元,合同工期2023年5月2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招标物资包件清单
序号 |
招标人名称 |
物资名称 |
包件号 |
计量 单位 |
包件数量 |
招标文件售价(元) |
投标保证金 (万元) |
1 |
中铁十七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西鞍山铁矿竖井系统工程项目经理部 |
商品砼 |
XASSPT01 |
方 |
70887 |
1000 |
10 |
商品砼 |
XASSPT02 |
方 |
60000 |
1000 |
10 |
||
2 |
锚杆 |
XASMG01 |
套 |
1100228 |
1000 |
10 |
|
3 |
锚固剂 |
XASMGJ01 |
吨 |
3447 |
1000 |
10 |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商品砼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和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具有拟投标产品生产能力证明(企业的主要生产设备型号、台套数或生产线条数,日平均生产能力);且具有产品生产资质证书。
(3)财务能力要求:生产厂家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0、2021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所提供的商品砼材料样品及后续产品经招标人试验室检测后符合矿山项目高性能混凝土技术质量要求。提供2020年1月
(5)投标人需出具2019年1月
(6)允许以上附件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与原件相符。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两个及两个以上招标响应人在同一包件存在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8)所有招标响应人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9)其他要求:本次竟谈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被列入中国铁建合作方最新版风险警示名录、信用中国处于失信惩戒期内、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响应人。
4.2.2锚杆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锚杆生产厂须具备年产50万套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锚杆产能配套的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锚杆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锚杆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锚杆应符合《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50086-2015。锚杆材料和部件应满足锚杆设计和稳定性要求,不同材料间不能产生不良影响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4.2.3锚固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锚固剂生产厂须具备年产100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锚固剂产能配套的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锚杆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锚固剂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2022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2022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至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要求: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选择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的供应商范围内;
(8)其他要求: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相关项目推荐
- 西延高铁(红线内)公网覆盖施工服务通信专业工程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2025-05-06
- 中铁十一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宁东外电源工程项目导线物资招标采购公告 2025-05-06
- 中铁建大桥工程局集团第四工程有限公司矿粉竞谈采购公告 2025-05-06
- 中铁建生态环境有限公司江夏区水生态治理工程总承包部自购物资(商品混凝土)招标公告 2025-05-06
- 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湖东电力机务段曹妃甸折返车间设备维修养护招标公告 2025-05-06
- 北京地铁昌平线一期站台门门控系统更新施工标段资格预审公告 2025-05-06
- 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国道G228线长乐松下至福清元洪公路工程(二、三期工程)项目碎石竞谈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06
- 太旧高速公路管理(太原)有限公司武宿塔楼维修工程施工谈判采购公告 2025-05-06
- 中铁二十四局集团安徽工程有限公司合肥市新站区排水管网排查整治完善工程二期项目闸门询价公告 2025-05-06
- 中铁城建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济南国际医学科学中心安置五区项目物资(砂浆)采购招标公告 2025-05-06
会员登录立即注册
客服电话
- 客服电话:010-6880 9590
-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刘欣
-
标书下载更多
- 2025年硬件设备和信息网络运维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 通航建筑物安全风险辩识评估(二次)招标公告
-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法院科技法庭租赁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2025年院本部仪器设备校准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人民医院医疗垃圾袋及利器盒配送服务招标公告
- 广东省公安厅2025-3信息化咨询(2024年)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 莆田市秀屿区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综合窗口前台工作人员外包(派遣)服务类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年乌山历史风貌区管养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安溪县重点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业务技术支撑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2025年福建省耕地种植用途管控项目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