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机场改扩建工程特种车辆采购项目(一标段:消防车辆)货物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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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嘉峪关机场改扩建工程特种车辆采购项目(一标段:消防车辆)已由 以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嘉峪关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补助、项目法人出资、嘉峪关市政府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 /,招标人为 嘉峪关机场改扩建工程建设指挥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嘉峪关机场改扩建工程特种车辆采购项目(一标段:消防车辆) 2.2 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2.3 招标范围: 嘉峪关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特种车辆设备采购项目,整体包括机坪车辆、场务车辆、后勤车辆、消防车辆及救援车辆等。本次招标内容为特种车辆一标段:消防车辆设备采购,具体包括:快速调动车1辆、主力泡沫车2辆、干粉车1辆、通信指挥车1辆、破拆抢险车1辆、保障车1辆及随车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投标人需完成车辆的设计、制造、运输、调试、试运行、验收及售后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为准。 2.4 交货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峪关机场落地交货,具体交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交货期:分两阶段供货,第一阶段:确保于2023年8月2
前完成与机场复航有关的车辆供货到场;第二阶段:在20
9月3
前完成剩余车辆供货到场。具体以招标人排产通知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次货物供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纳税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及个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查询结果截图:(1)“信用中国”及其跳转的相关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的查询信息,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单位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招标文件约定格式编制的未被限制投标或交易承诺书,若有虚假承诺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投标单位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注册后查看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23-07-25 08:30:00至 2023-07-31 16: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500.00元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嘉峪关机场改扩建工程特种车辆采购项目(一标段:消防车辆) 2.2 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2.3 招标范围: 嘉峪关机场改扩建工程机场特种车辆设备采购项目,整体包括机坪车辆、场务车辆、后勤车辆、消防车辆及救援车辆等。本次招标内容为特种车辆一标段:消防车辆设备采购,具体包括:快速调动车1辆、主力泡沫车2辆、干粉车1辆、通信指挥车1辆、破拆抢险车1辆、保障车1辆及随车备品备件、专用工具等,投标人需完成车辆的设计、制造、运输、调试、试运行、验收及售后服务工作,具体以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要求”为准。 2.4 交货地点:甘肃省嘉峪关市嘉峪关机场落地交货,具体交货地点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5 交货期:分两阶段供货,第一阶段:确保于2023年8月2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的并具有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完成本次货物供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制造商和其代理商不能同时参加投标。 3.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4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至202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三年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 投标人须提供近一年任意连续三个月的企业纳税证明,成立不足三个月的须提供自成立以来的企业纳税证明。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及个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投标,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查询结果截图:(1)“信用中国”及其跳转的相关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拟投项目负责人的查询信息,投标人应先进入“信用中国”网站进行查询,如有跳转,须提供跳转截图及相关查询结果截图;(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投标登记截止日后的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单位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图。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单位投标。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按招标文件约定格式编制的未被限制投标或交易承诺书,若有虚假承诺行为,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对失信被执行人或限制投标单位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由评标(评审)委员会取消其投标资格或直接废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登记
注册后查看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请投标人于 2023-07-25 08:30:00至 2023-07-31 16:30: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 15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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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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