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交通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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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注册后查看受洛宁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洛宁县交通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交通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施工项目
2.项目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3)0139号
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宁公开-2023-38
4.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县域客运站、游客集散中心、停车位、充电桩、集客货运运输等配套基础设施等。项目施工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站房综合楼建筑装饰工程及安装工程等。二标段涉及五方面内容,一是单体建筑工程:包括维修服务中心、商业建筑、综合机房、检测车间、安检用房、2座门卫房的建筑装饰工程及安装工程;二是室外工程:包括室外土建、安装工程。场区市政水接入工程;三是设备安装工程:包括变配电设备、空调设备、消防系统设备、给水系统设备、排水系统、消防控制中心设备、充电桩、场区安防设备;四是配套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等;五是安防工程。
5.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洛宁县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共2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77688297.11元;其中一标段为41610970.23元,二标段为36077326.88元。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工 期:签订合同后18个月内
10.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后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须附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 2023 年 01 月 01 日以来的任意连续 3 个月及以上缴纳的社保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
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7.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前通过“河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hngcjs.hnjs.gov.cn)”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附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07月2
至2023年07月2
24:00注册后查看完成招标文件下载。
注册后查看受洛宁县交通运输局的委托,就洛宁县交通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施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应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洛宁县交通综合服务中心新建工程施工项目
2.项目编号:洛宁工施招标(2023)0139号
3.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洛宁公开-2023-38
4.项目概况:本项目包含县域客运站、游客集散中心、停车位、充电桩、集客货运运输等配套基础设施等。项目施工分为两个标段,其中一标段为站房综合楼建筑装饰工程及安装工程等。二标段涉及五方面内容,一是单体建筑工程:包括维修服务中心、商业建筑、综合机房、检测车间、安检用房、2座门卫房的建筑装饰工程及安装工程;二是室外工程:包括室外土建、安装工程。场区市政水接入工程;三是设备安装工程:包括变配电设备、空调设备、消防系统设备、给水系统设备、排水系统、消防控制中心设备、充电桩、场区安防设备;四是配套市政工程,包括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路灯工程等;五是安防工程。
5.项目建设地点:洛阳市洛宁县
6.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7.标段划分及招标控制价:本项目共2个标段,招标控制价为77688297.11元;其中一标段为41610970.23元,二标段为36077326.88元。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9.工 期:签订合同后18个月内
10.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答疑(如有)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11.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
12.文明工地目标:市级文明工地
13.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严格按照国家、省、市扬尘污染防治标准及各项扬尘管控指令,做到达标生产。
14.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微企业)。节约能源,保护环境,落实绿色建筑、绿色建材,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2)根据洛财购4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洛阳市政府采购网(http://luoyang.hngp.gov.cn/),进入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拟派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单位与投标人一致)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须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须提供中标后无在建项目承诺书(格式自拟);(投标文件中须附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及承诺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4.技术负责人: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且与项目经理不能为同一人。(投标文件中须附职称证书原件的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在本单位缴纳的 2023 年 01 月 01 日以来的任意连续 3 个月及以上缴纳的社保证明(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社保部门盖章出具的在本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文件或者在社保部门官方网站下载的
带有社保机构印章的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6.根据《河南省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豫政办〔2021〕2 号)文件,投标人须按照规定提供“信用承诺函”,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单位承诺事项的真实性,投标时不再需要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招标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7.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投标(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公示的公司信息、股东信息为准);
9.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不通过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2023年07月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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