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组标准化井场工程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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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组标准化井场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以 长油〔2023〕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注册后查看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第一标段: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镇原县境内;
第二标段: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环县境内;
第三标段: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境内。
第四标段: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环县境内;
第五标段: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环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组标准化井场工程,建设地点为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镇原县、环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境内,工作区域属于黄土高原,海拔在1300-1900米左右,域内梁峁交错,沟壑纵横,地貌极为破碎。主要工程量为:新建标准化井场148座,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
2.3计划工期
2023 年 08 月 15 日开工,工期 290 日历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5 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名称
具体内容
金额
(万元)
备注
第一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组482等区块标准化井场工程
主要工作量:新建标准化井场32座。
666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
第二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组277等区块标准化井场工程
主要工作量:新建标准化井场30座。
625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
第三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组孟52等区块标准化井场工程
主要工作量:新建标准化井场30座。
625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
第四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组207等区块标准化井场工程
主要工作量:新建标准化井场29座。
604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
第五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组合87等区块标准化井场工程
主要工作量:新建标准化井场27座。
562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
说明:(1)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2)因油田滚动开发,若地质部署或设计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5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场地平整、含油污水池及雨水收集池、井口集油池、雨水集流渠、导油槽、砖砌围墙、砖砌井台、铁艺大门等制作、安装,绿化方格制作等工作;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 资质要求
3.2.1 具有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3.2.2 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2020 、 2021 、 2022 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近三年( 2020 年至 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 2020 年1月
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3.4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
至少具有 1 项 房屋建筑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业绩。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0 年1月
至投标截止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
之前的。
3.5.5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 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 建筑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20 年1月
至投标截止
至少具有 1 项 房屋建筑工程 设计施工总承包或施工总承包的项目经理业绩。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8.2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8.3 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其他要求
3.11.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1.2 2020 年1月
至投标截止
未发生 重大 及以上质量事故、 重大 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重大 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1.3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 1 个标段排名第一。
3.11.4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07 月 21 日0时0分0秒至2023年 07 月 25 日23时59分59秒(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报名。
4.2 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组标准化井场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以 长油〔2023〕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产能建设项目组。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注册后查看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第一标段: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镇原县境内;
第二标段: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环县境内;
第三标段: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境内。
第四标段: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环县境内;
第五标段:甘肃省庆阳市镇原县、环县境内。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组标准化井场工程,建设地点为甘肃省庆阳市庆城县、镇原县、环县、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境内,工作区域属于黄土高原,海拔在1300-1900米左右,域内梁峁交错,沟壑纵横,地貌极为破碎。主要工程量为:新建标准化井场148座,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
2.3计划工期
2023 年 08 月 15 日开工,工期 290 日历日。
2.4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 5 个标段,具体如下:
标段名称
具体内容
金额
(万元)
备注
第一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组482等区块标准化井场工程
主要工作量:新建标准化井场32座。
666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
第二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组277等区块标准化井场工程
主要工作量:新建标准化井场30座。
625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
第三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组孟52等区块标准化井场工程
主要工作量:新建标准化井场30座。
625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
第四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组207等区块标准化井场工程
主要工作量:新建标准化井场29座。
604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
第五标段: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2023年产能建设项目组合87等区块标准化井场工程
主要工作量:新建标准化井场27座。
562
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设备
说明:(1)本次提供工程量为初步设计工程量。(2)因油田滚动开发,若地质部署或设计方案发生变化时工程量将相应调整,具体工程量以施工图及招标人出具的交底单为准。
2.5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场地平整、含油污水池及雨水收集池、井口集油池、雨水集流渠、导油槽、砖砌围墙、砖砌井台、铁艺大门等制作、安装,绿化方格制作等工作;具体工程量以实际发生工程量为准。
协助招标人办理法律规定和(或)合同约定由招标人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验收、审批、核准、备案或补偿等手续。
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其分支机构)。
3.2 资质要求
3.2.1 具有 建筑 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
3.2.2 具有许可范围为 建筑施工 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财务要求
2020 、 2021 、 2022 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提供近三年( 2020 年至 2022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其他要求:成立日期晚于 2020 年1月
3.4 业绩要求
2020年1月
3.5 信誉要求
3.5.1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20 年1月
3.5.4 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
3.5.5 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
3.6 项目经理要求
3.6.1 具有 建筑 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提示:若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其提供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须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3.6.2 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6.3 2020 年1月
3.7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8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8.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8.2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专业 中 级及以上职称。
3.8.3 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9 投标人建立QHSE管理体系并有效运行。
3.10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 其他要求
3.11.1 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在项目实施期间不得有在建项目。
3.11.2 2020 年1月
3.11.3 本次招标允许投标人最多 1 个标段排名第一。
3.11.4 投标人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 07 月 21 日0时0分0秒至2023年 07 月 25 日23时59分59秒(北京
4.2 招标文件按标段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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