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苏能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批非物资招标项目(总价)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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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苏能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批非物资项目(安方电力)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苏州苏能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注册后查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就苏州苏能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批非物资项目(安方电力)招标项目提交加密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见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 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
(8)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要求见需求一览表
3.3 安全质量要求:
(1)不得存在: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2)不得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黑名单”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Ⅰ级“安全负面清单”限入期限内。
3.4 业绩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1)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
为依据;投产工程业绩以竣工验收证书(送变电工程启动竣工验收证书、或交接证书、或验收证书等)签订
为依据;
(3)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4)近3年业绩:2020年1月
至招标公告发布前一日;
3.5 主要人员要求: 设总/项目经理/总监/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的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3.6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要求如下:
3.7 信誉要求
3.7.1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527号)的规定,可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情形详见附件一。
3.8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20年至2022年)企业财务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
不足三年的,需出具成立年度至2022年企业财务报告或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亏损。财政拨款的科研事业单位、高等院校等非盈利性单位及律师事务所可不提供。
3.9 其他要求
/
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
至2023年7月2
17:30(北京
,下同),注册后查看获取招标文件。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苏州苏能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招标进行公开招标。
注册后查看采用公开招标方式邀请有兴趣的合格投标人就苏州苏能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第八批非物资项目(安方电力)招标项目提交加密的有竞争性的投标文件。
2.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见需求一览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它组织,须具备完成和保障如期交付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3.1 通用资格要求
(1)必须具有完成招标项目所需的场地、设施设备以及试验检测能力。
(2)取得招标人要求的有效认证证书。
(3)取得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标准规定的有效许可证。
(4)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
(5)根据《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根据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印发的《印发<关于对电力行业严重违法失信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的通知》(发改运行〔2017〕946号)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政府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并纳入电力行业“黑名单”。
(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国家发改委等9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的规定,投标人不得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
(8)根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管理细则》的规定,投标人存在导致其被暂停中标资格或取消中标资格的不良行为,且在处理有效期内的,不得参加相应项目的投标。
3.2 专用资格要求见需求一览表
3.3 安全质量要求:
(1)不得存在:自开标日前三年内发生因投标人原因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重大质量事故(二级及以上质量事件);一年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三级及以上人身安全事件)、较大及以上电网、设备事故(三级及以上电网、设备安全事件);六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人身死亡事故(四级人身安全事件)、一般电网、设备事故(四级电网、设备安全事件)或较大质量事故(三级质量事件);三个月内发生因投标人负同等及以上责任造成的一般质量事故(四级质量事件)。
(2)不得在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安全黑名单”或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Ⅰ级“安全负面清单”限入期限内。
3.4 业绩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1)类似工程是指与招标项目在结构形式、使用功能、建设规模相同或相近的项目;
(2)在建工程业绩以合同签订
(3)收购其他企业,被收购企业注销的,收购方可承继被收购方的业绩; 重组改制中涉及企业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的,须提供充足的证明材料,方可承继原企业的业绩;
(4)近3年业绩:2020年1月
3.5 主要人员要求: 设总/项目经理/总监/项目负责人/其他人员的要求
见需求一览表
3.6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接受,要求如下:
3.7 信誉要求
3.7.1潜在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的;
(2)开标日前两年内存在违反国家有关法律禁止转分包规定的行为。
(3)依据《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关于严禁串通投标进一步规范投标行为的通知》(国家电网物资527号)的规定,可认定为串通投标的情形详见附件一。
3.8 财务要求
开标日前三个会计年度(2020年至2022年)企业财务报告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且不得出现连续三年亏损。公司成立
3.9 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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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7月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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