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附学校未来海岸校区改扩建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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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附学校未来海岸校区改扩建工程(监理)(重新公告)(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北附学校未来海岸校区改扩建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厦海发投1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项目(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兴港路东侧,嵩屿中路北侧,未来海岸西南角,北附学校未来海岸校区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41141.08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一)主体土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31705.3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439.9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265.37平方米,包括:拆除现有一个400米跑道、六个篮排球场、一个风雨运动馆、一个300人礼堂,新建一层架空操场(含400米跑道、足球场)、一个下沉运动场(含350米跑道、6个篮排球场、100个地下停车位)、两栋6层教学楼、一个716人礼堂等。(二)设备工程。包括变配电设备、柴油发电机组、中央空调等。(三)室外工程。包括围墙、门卫、绿化工程、场地铺装、室外综合管网、正式及临时用水用电工程等(工程建设规模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体现“同类、同等”的特征指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及相应配套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本工程建安工程费16038.89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60号)和《关于市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执行厦价房73号文的意见的通知》(厦发改投资360号)、海沧区财政局下发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监理取费标准的通知(厦海财48号文)(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259.33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60号)和《关于市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执行厦价房73号文的意见的通知》(厦发改投资360号)、海沧区财政局下发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监理取费标准的通知(厦海财48号文)(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执行闽价服260号文的有关规定,按保修服务工作所需工日计算,最终以委托人审核或财政审核(委托人审核含委托人自行审核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如需要财政审核的,以财政审核为准)为准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始,至工程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结束止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本项目监理质量至少要达到合格标准,且应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220.160.52.164: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一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项目若有涉及人防工程的,投标人需具备相应的人防资质要求且到相关机构部门备案。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02 10:00:00至2022-12-22 10:45:00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北附学校未来海岸校区改扩建工程(监理)(重新公告)(项目名称)已由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厦门市海沧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北附学校未来海岸校区改扩建工程投资概算的批复(厦海发投121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厦门市海沧区教育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项目(资金来源),招标人为厦门海沧土地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兴港路东侧,嵩屿中路北侧,未来海岸西南角,北附学校未来海岸校区内。
2.2工程建设规模:本工程总用地面积41141.08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一)主体土建工程。项目总建筑面积31705.36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5439.99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6265.37平方米,包括:拆除现有一个400米跑道、六个篮排球场、一个风雨运动馆、一个300人礼堂,新建一层架空操场(含400米跑道、足球场)、一个下沉运动场(含350米跑道、6个篮排球场、100个地下停车位)、两栋6层教学楼、一个716人礼堂等。(二)设备工程。包括变配电设备、柴油发电机组、中央空调等。(三)室外工程。包括围墙、门卫、绿化工程、场地铺装、室外综合管网、正式及临时用水用电工程等(工程建设规模应当根据现行《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的“专业工程类别和等级表”,体现“同类、同等”的特征指标。)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本项目所有建筑安装工程及相应配套工程施工阶段及保修阶段的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本工程建安工程费16038.89万元。
2.5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60号)和《关于市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执行厦价房73号文的意见的通知》(厦发改投资360号)、海沧区财政局下发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监理取费标准的通知(厦海财48号文)(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259.33万元。
2.5.2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福建省物价局福建省住房城乡和建设厅关于规范我省建设工程监理收费问题的通知》(闽价服260号)和《关于市级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执行厦价房73号文的意见的通知》(厦发改投资360号)、海沧区财政局下发区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监理取费标准的通知(厦海财48号文)(有关收费指导意见)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执行闽价服260号文的有关规定,按保修服务工作所需工日计算,最终以委托人审核或财政审核(委托人审核含委托人自行审核或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如需要财政审核的,以财政审核为准)为准元。
2.6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自中标通知书下发之日始,至工程保修期(含缺陷责任期)结束止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本项目监理质量至少要达到合格标准,且应达到施工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不低于甲级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资质。
3.3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专业要求为房屋建筑工程。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的本企业在岗人员,以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资质条件;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本招标项目应用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监理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工程监理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下称“评价系统”)查询,网址:http://220.160.52.164:98/zjxypjweb2/gcjl/。
3.6投标人“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一级。
3.7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工程业绩”要求:1个;“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已竣工验收合格的房屋建筑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中的一般公共建筑(一般公共建筑、高耸构筑工程、住宅工程、城市道路工程、给水排水工程、燃气热力工程、垃圾处理工程、地铁轻轨工程、风景园林工程),等级为一级,工程业绩中的项目总监必须与拟派总监一致。
3.8其他资格要求:项目若有涉及人防工程的,投标人需具备相应的人防资质要求且到相关机构部门备案。
3.9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12-02 10:00:00至2022-12-22 10:45:00注册后查看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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