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工务段更换声屏障吸声板,立柱涂装工程择优选择实施单位公告采购公告
日期:2023-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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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工务段更换声屏障吸声板,立柱涂装工程择优选择实施单位公告
1.立项依据 呼和浩特工务段更换声屏障吸声板,立柱涂装工程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3年安全生产费执行预算项目的通知》(呼铁财函〔2023〕175号)批准建设。计划执行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段,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并已出具建设工程概(预)算批准表,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项目简况、建设地点及规模:更换声屏障吸声板,立柱涂装,建设地点为京包客专线上行K519+484-K519+834。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更换插板式金属声屏障吸声板,规格为3960mm*163mm*500mm(长*厚*宽),共计875㎡。
2.3工程投资(概)预算: 131.377 万元(含税),其中插板式金属声屏障吸声板(含配件)79.5128万元(含税,税率13%),工程施工费51.8642万元(含税,税率9%)。
2.4计划工期:2023年8月中旬完成施工,具体施工期限按合同履约。
2.5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验收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办理。
2.6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工程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3.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工程,且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近3年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业绩,均可申请参与该工程承包,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条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3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4投标单位在集团公司管内工程中,无中标不执行行为。
3.2插板式金属声屏障吸声板及其配件供应商资格要求
3.2.1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厂商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
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2.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4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或持有法人委托授权书等相关资料的人员。
3.2.5商务标准要求:供应商具有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声屏障板材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国家铁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根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TB/T3122-2019)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测后出具的检测报告。
3.3本次招标接受工程施工单位与材料供应商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报名前需及时联系采购单位进行现场踏勘。需熟悉和掌握现场环境及作业情况及材料供应事宜,并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制定作业实施方案,但不得因此使采购单位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勘探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现场勘探完毕,由采购单位出具现场勘探证明,未经过现场勘探的单位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4.对实施单位的材料及技术要求
4.1施工技术要求:
4.1.1施工前检查金属声屏障单元板是否有碰撞和损伤,检查质量证明文件,确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4.1.2金属声屏障单元板安装前应对板面外观质量进行检查,不得有破损、裂纹等现象。
4.1.3金属声屏障单元板及橡胶制品的安装位置、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4.1.4金属声屏障单元板两端插入H型钢翼缘的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每端不应小于40mm。
4.1.5金属声屏障单元板与底梁、板与板间、板与日型钢翼缘连接处橡胶垫应压贴紧密、固定牢固可靠。
4.1.6金属声屏障单元板安装后,相邻上下板错缝不应大于1mm,H型钢立柱两侧同位置两板高差不应大于2mm。
4.1.7金属声屏障单元板安装后,声屏障外观应平整、清洁。
4.1.8按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检查接地导体的品种、规格、质量,接地导体防腐层应完整,无破损。
4.1.9接地导体安装位置、连接及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应牢固可靠;在综合接地系统中,声屏障的接地导体在贯通地线接入处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4.2施工材料要求:
4.2.1本工程声屏障板材为插板式金属声屏障单元板,标准规格为3960mm*163mm*500mm(长*厚*宽),可根据现场既有立柱间距做适当调整。
4.2.2声屏障板材应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国家铁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依据TB/T3122-2019《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Q/CR759-2020《铁路插板式金属声屏障单元板通用要求》出具的包含全项型式检验项目的本次招标技术规格产品的金属声屏障单元板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4.2.3声屏障板材的吸声性能、隔声性能、抗风压性能、抗冲击性能、面密度、防腐蚀性能、外观、防火性能(Al级)、抗疲劳性能、防水性能均应满足《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TB/T3122-2019)、《铁路插板式金属声屏障单元板通用要求》(Q/CR759-2020)和《铁路插板式金属声屏障单元板通用要求》(CRCC-759-2021)中的相关规定。
4.2.4其他安装配件应按照国家铁路总公司发布的铁路建设通用参考图《路基插板式声屏障安装图》(通环(2018)8325)和设计图纸进行加工。
5.申请报名
5.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3年7月1
17:00前报名
1.立项依据 呼和浩特工务段更换声屏障吸声板,立柱涂装工程由《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关于下达2023年安全生产费执行预算项目的通知》(呼铁财函〔2023〕175号)批准建设。计划执行单位为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呼和浩特工务段,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项目审批部门批准,并已出具建设工程概(预)算批准表,项目已具备建设条件,现按照公开、择优的原则选择本项目施工单位。
2.工程概况
2.1项目简况、建设地点及规模:更换声屏障吸声板,立柱涂装,建设地点为京包客专线上行K519+484-K519+834。
2.2主要工程内容和数量:更换插板式金属声屏障吸声板,规格为3960mm*163mm*500mm(长*厚*宽),共计875㎡。
2.3工程投资(概)预算: 131.377 万元(含税),其中插板式金属声屏障吸声板(含配件)79.5128万元(含税,税率13%),工程施工费51.8642万元(含税,税率9%)。
2.4计划工期:2023年8月中旬完成施工,具体施工期限按合同履约。
2.5质量目标:单位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竣工验收按照相关规定标准办理。
2.6安全目标:杜绝行车、人身安全事故。
3.对实施单位的资格要求
3.1工程施工单位资格要求
3.1.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3.1.2经营范围包括铁路工程,且具备铁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近3年铁路营业线工程施工业绩,均可申请参与该工程承包,同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本条未列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3投标单位须为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1.4投标单位在集团公司管内工程中,无中标不执行行为。
3.2插板式金属声屏障吸声板及其配件供应商资格要求
3.2.1拥有合法经营权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供应厂商具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
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状况。
3.2.3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4投标人为企业法人或持有法人委托授权书等相关资料的人员。
3.2.5商务标准要求:供应商具有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声屏障板材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国家铁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根据《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TB/T3122-2019)规定的内容进行检测后出具的检测报告。
3.3本次招标接受工程施工单位与材料供应商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如所供项目为国家强制性认证或国铁集团认证采信目录内的产品,其认证证书是否持续有效;对同一包件或未划分标段和包件情况下,与本单位存在控股或管理关系的单位,以及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机构是否参加投标。
3.5投标人报名前需及时联系采购单位进行现场踏勘。需熟悉和掌握现场环境及作业情况及材料供应事宜,并根据现场查勘情况制定作业实施方案,但不得因此使采购单位承担有关责任和蒙受损失,勘探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现场勘探完毕,由采购单位出具现场勘探证明,未经过现场勘探的单位将取消其申请资格。
4.对实施单位的材料及技术要求
4.1施工技术要求:
4.1.1施工前检查金属声屏障单元板是否有碰撞和损伤,检查质量证明文件,确认产品品种、规格、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4.1.2金属声屏障单元板安装前应对板面外观质量进行检查,不得有破损、裂纹等现象。
4.1.3金属声屏障单元板及橡胶制品的安装位置、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4.1.4金属声屏障单元板两端插入H型钢翼缘的深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设计无要求时,每端不应小于40mm。
4.1.5金属声屏障单元板与底梁、板与板间、板与日型钢翼缘连接处橡胶垫应压贴紧密、固定牢固可靠。
4.1.6金属声屏障单元板安装后,相邻上下板错缝不应大于1mm,H型钢立柱两侧同位置两板高差不应大于2mm。
4.1.7金属声屏障单元板安装后,声屏障外观应平整、清洁。
4.1.8按设计要求和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检查接地导体的品种、规格、质量,接地导体防腐层应完整,无破损。
4.1.9接地导体安装位置、连接及固定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连接应牢固可靠;在综合接地系统中,声屏障的接地导体在贯通地线接入处的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Ω。
4.2施工材料要求:
4.2.1本工程声屏障板材为插板式金属声屏障单元板,标准规格为3960mm*163mm*500mm(长*厚*宽),可根据现场既有立柱间距做适当调整。
4.2.2声屏障板材应具有中铁检验认证中心/国家铁路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依据TB/T3122-2019《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Q/CR759-2020《铁路插板式金属声屏障单元板通用要求》出具的包含全项型式检验项目的本次招标技术规格产品的金属声屏障单元板产品质量检测合格报告。
4.2.3声屏障板材的吸声性能、隔声性能、抗风压性能、抗冲击性能、面密度、防腐蚀性能、外观、防火性能(Al级)、抗疲劳性能、防水性能均应满足《铁路声屏障声学构件》(TB/T3122-2019)、《铁路插板式金属声屏障单元板通用要求》(Q/CR759-2020)和《铁路插板式金属声屏障单元板通用要求》(CRCC-759-2021)中的相关规定。
4.2.4其他安装配件应按照国家铁路总公司发布的铁路建设通用参考图《路基插板式声屏障安装图》(通环(2018)8325)和设计图纸进行加工。
5.申请报名
5.1凡有意参与本项目的申请单位,请于2023年7月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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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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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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