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药科大学玄武门校区科研楼四楼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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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中国药科大学(委托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药科大学玄武门校区科研楼四楼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项目名称)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和磋商。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玄武门校区科研楼四楼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经费性质:财政性资金
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预算金额:870000元
最高限价:852346.85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玄武门校区科研楼四楼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包含PVC地坪铺设、墙面粉刷、吊顶安装及维修、通风柜及通风系统、办公家具、水电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
工期要求:3
历天。
施工地点:中国药科大学玄武校区科研楼。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采购项目,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资产负债和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供本工程项目经理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2023年1月-2023年6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须提供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具体内容如下:
1)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磋商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未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磋商响应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完全属实,无失实内容和弄虚作假内容。
4. 凡有下述行为之一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3年07月1
至2023年07月2
,每天
09:00至11:30,
14:00至17: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中国药科大学玄武门校区科研楼四楼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经费性质:财政性资金
项目所属行业:建筑业
预算金额:870000元
最高限价:852346.85元,最终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玄武门校区科研楼四楼实验室维修改造项目,包含PVC地坪铺设、墙面粉刷、吊顶安装及维修、通风柜及通风系统、办公家具、水电改造等,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等。
工期要求:3
施工地点:中国药科大学玄武校区科研楼。
验收标准:符合国家质量验收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是,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采购项目,将作无效响应文件处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或者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1或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可提供近半年内任一月的资产负债和利润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近六个月内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缴、迟缴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项目实施所必须的许可资质证明材料)。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若符合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资质等级及范围: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选派项目经理资质等级: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及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需提供本工程项目经理与供应商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社保机构出具的近半年内(2023年1月-2023年6月)任意一个月供应商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并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须提供合同及养老保险缴费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承诺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4)供应商须提供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具体内容如下:
1)没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磋商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未因为招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和不良行为,被有关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公示且公示期限未满的;
3)未处于被责令停业、磋商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磋商响应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5)提交的资格审查资料完全属实,无失实内容和弄虚作假内容。
4. 凡有下述行为之一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在磋商截止日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招标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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