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8局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柴油)物资采购(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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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1.1新建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A2标项目经理部,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以赣交发改交通〔2021〕102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昌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来自项目业主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 26.78%,由项目业主自有资金解决,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资金已落实。现对柴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A2标项目,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 境内,合同工期:48个月;合同金额 10.26 亿元,工程概况如下:本标段线路全长25Km,起止桩号K23+000~K48+000。路线走向基本为南北走向,位于渝水区南安乡、峡江县仁和镇、戈坪乡、巴邱镇与罗田镇境内。线路涉及新余市渝水区和吉安市峡江县两个行政区域,其中渝水区境内约5Km,峡江县境内约20Km。标段起于南安乡槎沅头西面,经丁家山、东陂岗、店前,跨店前至舍下公路,经仁和镇园洲上、戈坪乡利坑、小坑、审陂,跨县道X724,经水东坑、清江下,跨盘龙江,经良石、巴邱镇两眼桥、蛟岭、修园,跨省道S434设峡江互通与其相接,经杜家,终于罗田镇新屋下东侧。主要工程量为:土石方247.7万m3,其中挖方158.2万m3,填方89.5万m3;桥梁11座,其中大桥158m/1座,中小桥550m/9座,匝道上跨桥118m/1座,上部结构预制梁618片;涵洞、通道拼宽共138道;桥涵、路基防护混凝土量约18.1万m3;改路挖方3.3万m3,改路填方0.6万m3;级配碎石15.3万m3,水稳结构层17.82万m3,沥青面层16万m3。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柴油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同等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2年12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及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近2年(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3年(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2022年后注册的新公司可以不提供供货业绩证明】;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年(2020年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
为:2023年7月2
23时59分。
1.1新建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A2标项目经理部,已由江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以赣交发改交通〔2021〕1029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江西昌泰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来自项目业主自有资金和银行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项目资本金约占总投资的 26.78%,由项目业主自有资金解决,其余资金利用国内银行贷款解决资金已落实。现对柴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樟树至吉安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A2标项目,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峡江县 境内,合同工期:48个月;合同金额 10.26 亿元,工程概况如下:本标段线路全长25Km,起止桩号K23+000~K48+000。路线走向基本为南北走向,位于渝水区南安乡、峡江县仁和镇、戈坪乡、巴邱镇与罗田镇境内。线路涉及新余市渝水区和吉安市峡江县两个行政区域,其中渝水区境内约5Km,峡江县境内约20Km。标段起于南安乡槎沅头西面,经丁家山、东陂岗、店前,跨店前至舍下公路,经仁和镇园洲上、戈坪乡利坑、小坑、审陂,跨县道X724,经水东坑、清江下,跨盘龙江,经良石、巴邱镇两眼桥、蛟岭、修园,跨省道S434设峡江互通与其相接,经杜家,终于罗田镇新屋下东侧。主要工程量为:土石方247.7万m3,其中挖方158.2万m3,填方89.5万m3;桥梁11座,其中大桥158m/1座,中小桥550m/9座,匝道上跨桥118m/1座,上部结构预制梁618片;涵洞、通道拼宽共138道;桥涵、路基防护混凝土量约18.1万m3;改路挖方3.3万m3,改路填方0.6万m3;级配碎石15.3万m3,水稳结构层17.82万m3,沥青面层16万m3。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交通部13号令)(仅适用于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7)《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8)其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柴油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同等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0年、2021年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22年12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及投标人】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近2年(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3年(2020年至今)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3年(2020年至今)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5.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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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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