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阿坝职业学院南校区建设项目、阿坝职业学院东校区建设项目、阿坝职业学院校内实训基地提质改造项目自购物资(水泥、木模板和方木)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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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二十四局集团阿坝职业学院南校区建设项目、阿坝职业学院东校区建设项目、阿坝职业学院校内实训基地提质改造项目自购物资(水泥、木模板和方木)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阿坝职业学院南校区建设项目、阿坝职业学院东校区建设项目、阿坝职业学院校内实训基地提质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阿坝职业学院南校区建设项目、阿坝职业学院东校区建设项目、阿坝职业学院校内实训基地提质改造项目项目经理部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木模板和方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阿坝职业学院南校区建设项目、阿坝职业学院东校区建设项目、阿坝职业学院校内实训基地提质改造项目,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市茂县区(县)。合同金额5.29亿元,合同工期16月,开工日期:2022年9月,竣工日期:2023年12月。主要工程:南校区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49312.04平方米,东校区建设项目:新建建筑面积76587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管线6390平方米、道路及铺装26169平方米、景观绿化30635平方米,校内实训基地提质改造项目:对已建实验大楼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6649.76平方米;对已建学生培训中心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7674.71平方米;建设校园内给水管线2509平方米、污水管线2948米、雨水管线3882米、室外消火栓2325米、电力电缆1874米、通讯管线1859米,以及相关附属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2)《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二十四局设物349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水泥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水泥生产厂或代理商所代理的水泥生产厂须具备水泥年产量不低于100万吨的生产线,具有生产低碱水泥的能力,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出现连续两年亏损状况(按净利润判定),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是水泥生产厂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经国家认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有效的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书;投标物资(水泥)须具有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2022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壹份;
(5)供货业绩:须提供2021年-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贰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往前推2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二十四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中禁止合作的供应商;
(7)其他要求:允许代理商投标,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所代理的厂家须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且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同一个包件中一个生产厂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厂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生产场址在阿坝州境内的优先考虑。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
4.2.2木模板、方木
(1)营业范围: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并符合谈判报价物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出现连续两年亏损状况(按净利润判定),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是生产商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若是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最新产品质量技术标准,模板、木方送检满足国家标准中建设用模板木方的标准。
(4)供货业绩:提供2020年-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贰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5)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往前推2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二十四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中禁止合作的供应商。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
为:2023年7月1
,
17时00分。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2023年8月
9时30分。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阿坝职业学院南校区建设项目、阿坝职业学院东校区建设项目、阿坝职业学院校内实训基地提质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阿坝职业学院南校区建设项目、阿坝职业学院东校区建设项目、阿坝职业学院校内实训基地提质改造项目项目经理部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财政拨款(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木模板和方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阿坝职业学院南校区建设项目、阿坝职业学院东校区建设项目、阿坝职业学院校内实训基地提质改造项目,位于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市茂县区(县)。合同金额5.29亿元,合同工期16月,开工日期:2022年9月,竣工日期:2023年12月。主要工程:南校区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49312.04平方米,东校区建设项目:新建建筑面积76587平方米,配套建设室外管线6390平方米、道路及铺装26169平方米、景观绿化30635平方米,校内实训基地提质改造项目:对已建实验大楼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6649.76平方米;对已建学生培训中心进行改造,改造建筑面积7674.71平方米;建设校园内给水管线2509平方米、污水管线2948米、雨水管线3882米、室外消火栓2325米、电力电缆1874米、通讯管线1859米,以及相关附属工程。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 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2)《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3)《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实施细则》(二十四局设物349号)。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水泥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的供应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生产能力:水泥生产厂或代理商所代理的水泥生产厂须具备水泥年产量不低于100万吨的生产线,具有生产低碱水泥的能力,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财务能力:投标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出现连续两年亏损状况(按净利润判定),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是水泥生产厂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须具有经国家认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书、有效的环境与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书;投标物资(水泥)须具有CMA或CAL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2022年)质量检验报告至少壹份;
(5)供货业绩:须提供2021年-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贰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6)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往前推2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二十四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中禁止合作的供应商;
(7)其他要求:允许代理商投标,允许代理商代理多个生产厂家的产品参与投标,所代理的厂家须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且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同一个包件中一个生产厂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生产厂与其授权的代理商不得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生产场址在阿坝州境内的优先考虑。不接受水泥粉磨站投标。
4.2.2木模板、方木
(1)营业范围: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并符合谈判报价物资经营范围,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未出现连续两年亏损状况(按净利润判定),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是生产商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若是代理商的注册资本须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3)质量保证能力: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最新产品质量技术标准,模板、木方送检满足国家标准中建设用模板木方的标准。
(4)供货业绩:提供2020年-2022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贰份(须提供签约/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
(5)履约信用: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两年(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往前推2年)无因自身履约问题而引起的法律诉讼、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中铁二十四局《不诚信当事人名单》以及被招标人列为风险警示合作名录中禁止合作的供应商。
4.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卖截止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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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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