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烟草公司岳阳市公司2023年装卸分拣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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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项目名称:
湖南省烟草公司岳阳市公司2023年装卸分拣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采购编号:0724-2320HN041605
三、采购内容:
岳阳市烟草物流配送中心仓库和三个中转站(华容、汨罗、平江)的卷烟分拣、装卸、搬运及前述仓库之间的转库等业务和另行指定的其他服务。
四、最高限价:8047778.00元;4023889.00元/年,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五、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贰年。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提供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即为提供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无需重复提供。)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提供了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即为提供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无需重复提供。)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承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近三年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及招标单位内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记录,如经查实存在行贿行为的,招标方将有权将该供应商列入“黑名单”并实施禁入措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天眼查或企查查、企信宝等查询截图)。
注:以上提供证明材料均需扫描件加盖公章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说明:(“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
执行;“五证合一”为国发【2016】59号文件规定,201
10月
执行),自行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68000.00元整。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8.1、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有意参加的,请于2023年7月1
至2023年7月1
17时00分前注册后查看下载数据电文形式的招标文件。
二、采购编号:0724-2320HN041605
三、采购内容:
岳阳市烟草物流配送中心仓库和三个中转站(华容、汨罗、平江)的卷烟分拣、装卸、搬运及前述仓库之间的转库等业务和另行指定的其他服务。
四、最高限价:8047778.00元;4023889.00元/年,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为无效投标。
五、服务期限:服务期限为贰年。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提供了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即为提供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无需重复提供。)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提供了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的即为提供了《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无需重复提供。)
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查询中无重大失信等被禁止投标记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投标人承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等近三年的刑事判决书、刑事裁定书及招标单位内党政纪处分决定书中,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无行贿记录,如经查实存在行贿行为的,招标方将有权将该供应商列入“黑名单”并实施禁入措施。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天眼查或企查查、企信宝等查询截图)。
注:以上提供证明材料均需扫描件加盖公章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其他说明:(“三证合一”为国发【2015】33号文件规定,2015年10月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保证金
7.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168000.00元整。
八、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8.1、具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有意参加的,请于2023年7月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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