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1局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18局绵阳东西第二干道、20局瓮安县中心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22局渠县乡村振兴农村公路品质提升项目、24局南明区二戈寨东站货场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联合采购招标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06
收藏项目
中国铁建11局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18局绵阳东西第二干道、
20局瓮安县中心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22局渠县乡村振兴农村公路品质提升项目、24局南明区二戈寨东站货场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
联合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TJSG3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TJSG3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自筹资金、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首次招标未成功的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绵阳东西第二干道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绵阳东西第二干道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拨付,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首次招标未成功的钢材、型钢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瓮安县2021年中心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瓮安县2021年中心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瓮安县政府安置房专项债,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首次招标未成功的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渠县乡村振兴农村公路品质提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渠县乡村振兴农村公路品质提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内银行融资,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首次招标未成功的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5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明区二戈寨东站货场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 (一期) 二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明区二戈寨东站货场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 (一期) 二标段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首次招标未成功的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TJSG3标段项目,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区(县)。合同金额42.75亿元,合同工期48月,开工日期:2021年11月,竣工日期:2025年11月。主要工程:路基工程:路基土石方336.314万方,防护排水圬工31.336万方,沥青混凝土路面872.024千平方米;桥梁工程:主线设置特大桥546米/1座、大中桥9150米/41座(不含互通及连接线),下部结构主要形式为钻孔灌注桩,薄壁空心墩、柱式墩,扩大基础、柱式台、轻型U台,上部结构为预应力砼简支小箱梁、连续刚构、T梁;涵洞及通道工程:本标段涵洞及通道合计47道,为钢筋砼盖板及圆管涵结构;隧道工程:隧道5座,特长隧道19788米/3座,中短隧道1287.5米/2座。其中双峰垭隧道为标段重点控制性隧道,隧道穿越断层、地质破碎带、岩溶、低瓦斯、重力变形区等。
2.1.2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绵阳东西第二干道项目项目,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县)。合同金额4.1亿元,合同工期24个月,开工日期:2021年10月,竣工日期:20
4月。主要工程:城市次干道,线路设计全长约9.1km,其中,改造段长度3.8km,新建段长度5.3km。道路规划红线宽25m,双向四车道,设计速度40km/h。本标主要结构物包括一座跨铁路桥(L=480.58m)、一座隧道(穿越老龙山,L=807m)及沿线若干路基和挡墙。
2.1.3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瓮安县2021年中心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市瓮安区(县)。合同金额4.3亿元,合同工期24月,开工日期:2022年05月,竣工日期:2022年05月。主要工程:我项目为瓮安县朵云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总用地面积为37980.09m2,总建筑面积为147381.23m2,总计容面积117386.30m2,住宅面积109893.71m2,商业面积5576.02m2,社区配套面积1916.57m2,地下建筑面积27547.15m2,容积率3.09,建筑密度23.36%,规划停车位1000个。
2.1.4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渠县乡村振兴农村公路品质提升工程项目,位于四川省达州市渠区(县)。合同金额10.51亿元,合同工期24月,开工日期:2022年11月,竣工日期:20
11月。主要工程:本工程总长为1567.747km。分为农村道路专项和桥涵专项,全长1544.187km(含300m/10座桥梁);四好农村路环线专项,全长22.466km;其中四好农村路环线专项分别为X227县道(有庆镇-新市镇段)长17.258km、X222县道(锡溪-八字坪段)长3.063km、S203省道(八字坪-南大梁高速賨人谷互通)长2.145km;乡道专项为报恩乡全胜村-银铁乡界联网路,全长1.094km;拟建项目主要对路基路面进行改造和路面硬化工程。
2.1.5南明区二戈寨东站货场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位于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环路与富源路交叉处。合同暂定总金额4.29亿,合同总工期为:一批次(17.18.19#楼)640天;二批次(20.21.22#楼)810天,,开工日期:2023年3月,竣工日期:2025年12月。工程内容:17#号楼至22z#号楼、地下室、出入口(含地下室)、附属商业配套用房(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用房、垃圾用房)基础土石方(不含大开挖)、钢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隔声工程、主体结构中的给排水工程(含主体结构中的雨水管)、电气动力照明、防雷接地、弱电预留预埋、消防预留预埋、安全文明措施等总建筑面积约为244238.24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89955.77m,地下建筑面积为54282.47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型钢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有),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4.2.2水泥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材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4.2.3柴油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期间注册的新公司、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
为:2023年7月1
17时00分。
注册后查看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2023年7月2
09时00分。
20局瓮安县中心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22局渠县乡村振兴农村公路品质提升项目、24局南明区二戈寨东站货场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
联合采购招标(二次)公告
招标编号:注册后查看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TJSG3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TJSG3标段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政府自筹资金、政府收费公路专项债券资金,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首次招标未成功的柴油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绵阳东西第二干道项目,招标人为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绵阳东西第二干道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业主拨付,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首次招标未成功的钢材、型钢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瓮安县2021年中心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瓮安县2021年中心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瓮安县政府安置房专项债,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首次招标未成功的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渠县乡村振兴农村公路品质提升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渠县乡村振兴农村公路品质提升项目经理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内银行融资,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首次招标未成功的水泥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5本招标项目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明区二戈寨东站货场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 (一期) 二标段项目,招标人为中铁二十四局集团有限公司南明区二戈寨东站货场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 (一期) 二标段项目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国有自筹,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首次招标未成功的钢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2.1.1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诺水河至光雾山公路(米仓大道)TJSG3标段项目,位于四川省巴中市南江区(县)。合同金额42.75亿元,合同工期48月,开工日期:2021年11月,竣工日期:2025年11月。主要工程:路基工程:路基土石方336.314万方,防护排水圬工31.336万方,沥青混凝土路面872.024千平方米;桥梁工程:主线设置特大桥546米/1座、大中桥9150米/41座(不含互通及连接线),下部结构主要形式为钻孔灌注桩,薄壁空心墩、柱式墩,扩大基础、柱式台、轻型U台,上部结构为预应力砼简支小箱梁、连续刚构、T梁;涵洞及通道工程:本标段涵洞及通道合计47道,为钢筋砼盖板及圆管涵结构;隧道工程:隧道5座,特长隧道19788米/3座,中短隧道1287.5米/2座。其中双峰垭隧道为标段重点控制性隧道,隧道穿越断层、地质破碎带、岩溶、低瓦斯、重力变形区等。
2.1.2中铁十八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绵阳东西第二干道项目项目,位于四川省绵阳市涪城区(县)。合同金额4.1亿元,合同工期24个月,开工日期:2021年10月,竣工日期:20
2.1.3中铁二十局集团有限公司瓮安县2021年中心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位于贵州省黔南州市瓮安区(县)。合同金额4.3亿元,合同工期24月,开工日期:2022年05月,竣工日期:2022年05月。主要工程:我项目为瓮安县朵云片区城市棚户区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总用地面积为37980.09m2,总建筑面积为147381.23m2,总计容面积117386.30m2,住宅面积109893.71m2,商业面积5576.02m2,社区配套面积1916.57m2,地下建筑面积27547.15m2,容积率3.09,建筑密度23.36%,规划停车位1000个。
2.1.4中铁二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市政工程公司渠县乡村振兴农村公路品质提升工程项目,位于四川省达州市渠区(县)。合同金额10.51亿元,合同工期24月,开工日期:2022年11月,竣工日期:20
2.1.5南明区二戈寨东站货场周边棚户区改造项目(一期)二标段项目位于位于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环路与富源路交叉处。合同暂定总金额4.29亿,合同总工期为:一批次(17.18.19#楼)640天;二批次(20.21.22#楼)810天,,开工日期:2023年3月,竣工日期:2025年12月。工程内容:17#号楼至22z#号楼、地下室、出入口(含地下室)、附属商业配套用房(包括但不限于物业用房、垃圾用房)基础土石方(不含大开挖)、钢筋混凝土工程、砌筑工程、屋面工程、防水工程、防腐、隔热、保温、隔声工程、主体结构中的给排水工程(含主体结构中的雨水管)、电气动力照明、防雷接地、弱电预留预埋、消防预留预埋、安全文明措施等总建筑面积约为244238.24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为189955.77m,地下建筑面积为54282.47m。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2.1钢材、型钢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有),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设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4.2.2水泥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商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商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材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4.2.3柴油包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及《危险品道路运输许可证》(属于委托营运的由受托方提供,须提供运输代理协议复印件);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为中石油、中石化、中海油或具备生产能力并提供符合国标要求的产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1年-2022年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近两年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壹份;
(6)供货业绩:须提供投标人近两年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壹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两年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商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投标物资合法来源的资料,生产商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不得参与同一包件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
注册后查看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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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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