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建16局福州滨海新城高速公路、18局福州市象山隧道项目、22局东园保障性住房项目、23局三明元溪高速公路物资(钢材、钢管、水泥)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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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铁建16局福州滨海新城高速公路、18局福州市象山隧道项目、22局东园保障性住房项目、23局三明元溪高速公路物资(钢材、钢管、水泥)联合采购招标公告
注册后查看 1. 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东园保障性住房项目,业主为厦门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GC01、水泥SN01包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三明元溪高速公路A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已承建三明市元溪高速公路项目,项目业主为三明元溪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三明市筹集,出资比例为40%及60%。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GC02包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象山隧道拓宽改造工程(第1标段)项目经理部已承福州市象山隧道拓宽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SN02包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中铁十六局福州滨海新城高速公路一期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交通(2022)8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管GG01包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东园保障性住房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25034.04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91568.03 平方米,其中 A1-2 地块:用地面积为 11524.87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43490.05 平方米。A1-3 地块:用地面积为13509.17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8077.98 平方米。
主要施工部分包括内地下室及上部主体结构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三网融合工程、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工程、电梯工程、预埋工程、景观绿化、室外道路、室外雨污水、大门围墙等相关配套工程、雨水回收处理系统、相关绿色建筑工程等。
2.1.2 元溪高速公路位于三明市三元区及明溪县境内,路线起于明溪县胡坊镇,改建既有泉南高速明溪南互通为枢纽互通衔接泉南高速,终于三元区岩前镇,设岩前枢纽互通与莆炎高速公路衔接。路线全长25.481km,全线设明溪南(枢纽)、胡坊、星桥、岩前(枢纽)4处互通式立交,并设置主线服务区1处、出入口服务区2处,以及主线桥梁(含互通区主线桥)23座(大桥20座,中桥3座)和隧道1座。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设计荷载采用公路-1级。项目建设工期三年,批复概算34.8亿元。
2.1.3福州市象山隧道拓宽改造工程(第1标段)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福州市象山隧道拓宽改造工程(第1标段)起于梅峰支路口,路线由北向南延伸经象山隧道、芳沁西路、止于梦山路口,全长约1.18km。二环主线由北洞口现状铜盘高架落地段至新建下穿U型槽111m及箱型通道115m,连接拓宽后象山双层隧道下层通道,穿象山隧道后再于隧道南洞口由新建下穿箱型通道101m及U型槽164m驶出地面,与现状二环路相连接。二环辅路由新建象山隧道上层通道通行,经象山隧道后与现状二环路相连接。主路设计速度为50km/h,辅路设计速度为40km/h。项目总工期900个日历天,总投资4.86亿元。
2.1.4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滨海新城高速公路一期及市政配套工程、两侧绿地景观工程A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标段含本合同段主线起点(桩号K6+426),位于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莲花村,路线由北向南,经文武砂镇,沿着地铁6号线走廊带和规划线展线,途径湖尾村、大架村、下吴村、壶井村、壶东村等村庄,终点(K10+590.468)接现状文松路。路线全长4.165km,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为双向六车道布置。
合同造价:85036万元,其中高速部分44458.2万元、市政部分39201.2万元、绿化部分1376.6万元。合同工期施工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钢材GC01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注册满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招标物资(盘条、螺纹钢)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关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0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高线、螺纹钢各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应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07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与其他代理商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投标人可同时报名两个包件,原则上只允许中标一个包件。
④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⑤投标人近三年不得与我公司项目有合同纠纷及法律诉讼,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此投标人投标结果。
⑥投标人供应的钢材质量应相当于业主品牌库名录入选的品牌(三钢、三宝、中钢、首钢)的钢材质量。
4.2.2钢材GC02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招标物资(盘条、螺纹钢)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关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高线、螺纹钢各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应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7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与其他代理商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投标人可同时报名两个包件,原则上只允许中标一个包件。
④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4.2.3钢管GG01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家《包括经生产厂家授权的全资子公司),投标人必须供应自己生产材料,具有与产能配t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已获得生产许可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1年7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7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4水泥SN01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满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关财务报告,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 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应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商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7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与其他代理商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⑤投标人近三年不得与我公司项目有合同纠纷及法律诉讼,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此投标人投标结果。
⑥投标人供应的水泥质量应相当于业主品牌库名录入选的品牌(建福、海螺、春驰、润丰)的水泥质量。
4.2.5水泥SN02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1年7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
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或其销售公司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7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投标人生产或代理的投标物资品牌须在《福州市名优产品目录》(福州金牛、福州台泥)范围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
为:2023年7月1
23时59分。
注册后查看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2023年7月2
9时00分。
注册后查看 1. 招标条件
1.1中铁二十二局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东园保障性住房项目,业主为厦门社会保障性住房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投融资,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材GC01、水泥SN01包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三明元溪高速公路A合同段项目经理部已承建三明市元溪高速公路项目,项目业主为三明元溪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资本金及三明市筹集,出资比例为40%及60%。建设资金已落实。现对钢材GC02包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3中铁十八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市象山隧道拓宽改造工程(第1标段)项目经理部已承福州市象山隧道拓宽改造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福州市市政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水泥SN02包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4中铁十六局福州滨海新城高速公路一期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网审交通(2022)82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建设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管GG01包件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 项目概况:
2.1.1 东园保障性住房项目总用地面积为 25034.048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91568.03 平方米,其中 A1-2 地块:用地面积为 11524.87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 43490.05 平方米。A1-3 地块:用地面积为13509.17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为48077.98 平方米。
主要施工部分包括内地下室及上部主体结构工程、桩基工程、基坑支护工程、土石方工程、建筑装修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消防工程、智能化工程、车辆出入管理系统、三网融合工程、人防工程、标识标牌工程、电梯工程、预埋工程、景观绿化、室外道路、室外雨污水、大门围墙等相关配套工程、雨水回收处理系统、相关绿色建筑工程等。
2.1.2 元溪高速公路位于三明市三元区及明溪县境内,路线起于明溪县胡坊镇,改建既有泉南高速明溪南互通为枢纽互通衔接泉南高速,终于三元区岩前镇,设岩前枢纽互通与莆炎高速公路衔接。路线全长25.481km,全线设明溪南(枢纽)、胡坊、星桥、岩前(枢纽)4处互通式立交,并设置主线服务区1处、出入口服务区2处,以及主线桥梁(含互通区主线桥)23座(大桥20座,中桥3座)和隧道1座。本项目主线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0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26米,设计荷载采用公路-1级。项目建设工期三年,批复概算34.8亿元。
2.1.3福州市象山隧道拓宽改造工程(第1标段)位于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西二环北路。福州市象山隧道拓宽改造工程(第1标段)起于梅峰支路口,路线由北向南延伸经象山隧道、芳沁西路、止于梦山路口,全长约1.18km。二环主线由北洞口现状铜盘高架落地段至新建下穿U型槽111m及箱型通道115m,连接拓宽后象山双层隧道下层通道,穿象山隧道后再于隧道南洞口由新建下穿箱型通道101m及U型槽164m驶出地面,与现状二环路相连接。二环辅路由新建象山隧道上层通道通行,经象山隧道后与现状二环路相连接。主路设计速度为50km/h,辅路设计速度为40km/h。项目总工期900个日历天,总投资4.86亿元。
2.1.4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福州滨海新城高速公路一期及市政配套工程、两侧绿地景观工程A2合同段项目经理部,标段含本合同段主线起点(桩号K6+426),位于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莲花村,路线由北向南,经文武砂镇,沿着地铁6号线走廊带和规划线展线,途径湖尾村、大架村、下吴村、壶井村、壶东村等村庄,终点(K10+590.468)接现状文松路。路线全长4.165km,公路等级为高速公路,为双向六车道布置。
合同造价:85036万元,其中高速部分44458.2万元、市政部分39201.2万元、绿化部分1376.6万元。合同工期施工工期36个月,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2 招标内容
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3 招标方式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铁路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13号)(仅适用铁路项目);
(6)《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7)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
4. 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4.2.1钢材GC01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注册满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招标物资(盘条、螺纹钢)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关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0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高线、螺纹钢各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应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0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07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与其他代理商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投标人可同时报名两个包件,原则上只允许中标一个包件。
④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⑤投标人近三年不得与我公司项目有合同纠纷及法律诉讼,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此投标人投标结果。
⑥投标人供应的钢材质量应相当于业主品牌库名录入选的品牌(三钢、三宝、中钢、首钢)的钢材质量。
4.2.2钢材GC02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招标物资(盘条、螺纹钢)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自身具有与钢材产能配套的炼铁、炼钢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钢铁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关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高线、螺纹钢各至少1份;
(6)供货业绩要求:应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7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与其他代理商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投标人可同时报名两个包件,原则上只允许中标一个包件。
④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4.2.3钢管GG01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如是生产厂家《包括经生产厂家授权的全资子公司),投标人必须供应自己生产材料,具有与产能配t套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具有必需的专业技术能力,并已获得生产许可证;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1年7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7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4.2.4水泥SN01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满三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相关财务报告,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 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物资生产厂家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须提供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2021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应提供投标人近三年(2020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合同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两年(2021年7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可以代理符合资格要求的多个生产厂的产品参加投标,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本包件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或与其他代理商的购销协议,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投标人提供增值税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结算采用一票制。
⑤投标人近三年不得与我公司项目有合同纠纷及法律诉讼,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此投标人投标结果。
⑥投标人供应的水泥质量应相当于业主品牌库名录入选的品牌(建福、海螺、春驰、润丰)的水泥质量。
4.2.5水泥SN02包件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10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投标人应提供近两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及相关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应提供投标物资近两年内(2021年7月至开标之日)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质量合格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0年7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至少 1 份(应提供合同复印件,
(7)履约信用:投标人近三年内(2020年7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原件)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投标人生产或代理的投标物资品牌须在《福州市名优产品目录》(福州金牛、福州台泥)范围内。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售卖截止
注册后查看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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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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