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医院江南院区门急诊综合楼及配套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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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医院江南院区门急诊综合楼及配套工程 已由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渝发改社会函【2023】3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医院,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地方政府债券及业主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重庆三峡医药高等专科学校附属中医院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IA03-01/02地块(密溪沟控规规划)。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58472.17㎡(87.71亩),总建筑面积约53230㎡,其中包括门急诊综合楼25624平方米、生活医疗垃圾站260平方米、高压氧舱400平方米、教学及宿舍楼6600平方米、业务管理楼354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配套用房16406平方米、公园配套用房400平方米。完善配套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医疗专项工程、室外公用工程、配套公园等。最终规模以各相关行业或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约58498.4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约253.34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概算),具体如下:
①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提供一次性详细勘察报告)、基坑支护设计和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的工程勘察服务以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各类报批、报建等审批手续办理,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基坑支护设计必须通过审查;
②设计部分:涉及的常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规划用地范围内的一二级医疗工艺、规划、总图、建筑、结构、电气、通风与空调、给排水、园林景观、建筑智能化系统、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BIM、室外道路、建筑节能环保与绿色建筑(包括建筑节能、雨水回用和屋顶绿化等)、幕墙、消防、电梯(升降梯及自动扶梯)、特殊科室以及大型医疗设备安装等医疗专属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并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注:招标人有权对设计范围和设计内容做出调整,最终规模、范围、内容以招标人最终设计任务书和书面通知为准。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2
历天;方案设计:2
历天;初步设计(含概算):3
历天。
服务期限为7
历天,该周期主要是指实施勘察设计所需的正常
,因非中标人原因导致勘察设计工作延迟,周期顺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本项目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符合资质的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分工单位);同一项工作(设计或勘察)只能由一家单位承担,不允许同一专业设计或勘察单位(如:设计和设计联
合、勘察和勘察联合)组成联合体;根据联合体分工,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资料。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投标截止
,下同)为2023-07-26 10:3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 重庆市万州区江南新区IA03-01/02地块(密溪沟控规规划)。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占地约58472.17㎡(87.71亩),总建筑面积约53230㎡,其中包括门急诊综合楼25624平方米、生活医疗垃圾站260平方米、高压氧舱400平方米、教学及宿舍楼6600平方米、业务管理楼3540平方米、地下车库及配套用房16406平方米、公园配套用房400平方米。完善配套装修工程、安装工程、医疗专项工程、室外公用工程、配套公园等。最终规模以各相关行业或行政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 约58498.4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勘察设计合同估算金额:约253.34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勘察、方案设计及初步设计(含概算),具体如下:
①勘察部分:完成本项目建设内容范围内的工程地质勘察(提供一次性详细勘察报告)、基坑支护设计和设计、施工、竣工验收阶段的工程勘察服务以及招标人委托的其他相关工作;协助招标人完成各类报批、报建等审批手续办理,工程地质勘察报告、基坑支护设计必须通过审查;
②设计部分:涉及的常规专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规划用地范围内的一二级医疗工艺、规划、总图、建筑、结构、电气、通风与空调、给排水、园林景观、建筑智能化系统、装配式建筑、海绵城市、BIM、室外道路、建筑节能环保与绿色建筑(包括建筑节能、雨水回用和屋顶绿化等)、幕墙、消防、电梯(升降梯及自动扶梯)、特殊科室以及大型医疗设备安装等医疗专属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并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协助招标人完成各项审批手续办理。
注:招标人有权对设计范围和设计内容做出调整,最终规模、范围、内容以招标人最终设计任务书和书面通知为准。
2.5 勘察设计服务期限:勘察:2
服务期限为7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投标人应同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下列勘察和设计两类资质:
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勘察资质之一:
①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
II、投标人应具备下列设计资质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本项目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2家,牵头人须为符合资质的设计单位(即负责设计分工单位);同一项工作(设计或勘察)只能由一家单位承担,不允许同一专业设计或勘察单位(如:设计和设计联
合、勘察和勘察联合)组成联合体;根据联合体分工,按照各自的专业资质确定联合体的资质。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的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在投标前注册后查看下载招标文件及其附件、澄清、修改、补充通知、最高限价通知等资料。
5.投标文件递交的内容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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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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