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学院智慧教务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3-0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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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三明学院智慧教务系统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证明文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60万以下的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② 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
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
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随身携带的材料:
7.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7.2投标人代表是单位负责人(法人),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
7.3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授权人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2023年07月0
至 2023年07月1
,每天
8:00至12:00,
15:00至17:00。(北京
,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2023年07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
)
项目名称:三明学院智慧教务系统技术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总价 |
1 |
1-1 |
智慧教务系统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
3年 |
14.8万 |
合计:壹拾肆万捌仟元整 |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有相应的营业范围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证明文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或投标担保函)、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
①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60万以下的项目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
② 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③ 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须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注: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或上一季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提供投标截止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随身携带的材料:
7.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代表均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
7.2投标人代表是单位负责人(法人),需随身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
7.3投标人代表不是单位负责人,授权人代表还需提交《单位负责人授权书》(授权人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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