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2-2023年土建外电配套一体化施工服务增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3-07-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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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2022-2023年土建外电配套一体化施工服务增补采购项目、招标编号:JSZB-2023-12501 ,招标人为 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之日或土建外电配套一体化施工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上述任一日期到达时合同终止。
1.2.1计划工期:(1)土建外电:在站址确定的情况下,低压工期要求10天/站,高压工期要求20天/站。要求施工单位每站安排一支施工队伍确保单站工期要求。具体工期以甲方单项工程施工通知单为准。
(2)配套:在站址确定的情况下,单站工程工期为3天,10个以内站点工程工期为7天,10个至50个站点工程工期为10天,50个至100个站点工程工期要求为20天,100个站点以上工程工期要求为30天,具体工期以甲方单项工程施工通知单为准。
(3)土建机房(含铁塔基础):在选址完成的情况下,工期要求50天/站。要求施工单位每站安排一支施工队伍确保单站工期要求。具体工期以甲方单项工程施工通知单为准。
(4)铁塔基础施工:在选址完成的情况下,工期要求30天/站。要求施工单位每站安排一支施工队伍确保单站工期要求。具体工期以甲方单项工程施工通知单为准。
(5)小方量砼基础施工及改造站新增机柜基础施工:在选址完成的情况下,单站工程工期7天,10个以内站点工程工期15天,10个以上站点工程工期20天,请施工单位按照工期要求配置施工班组和人力、车辆,确保单站工期要求。具体工期以甲方单项工程施工通知单为准。
1.2.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人要求。
1.2.3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1.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4采购预算:预估本次采购金额不含税3960万元。
1.5采购内容:土建、外电、配套一体化施工服务,产品执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土建施工服务技术规范书》、《外市电引入施工服务技术规范书》、《动力及机房配套施工服务技术规范书》。
1.6服务区域: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各标段对应实施区域)
1.7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中标人及对应份额如下:
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可兼投兼中,允许中标人最多中标的标段数为2个,但各标段中人员(除企业主要负责人及项目总负责人外,其他人员不得重复) 、工器具、车辆等须独立配备不得重复。
1.8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折扣(非OFF)报价,最高限价为折扣(非OFF)100%,折扣(%,非OFF)=1-下浮率(%)。投标人投标报价有任何一项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2.1.2 资质要求: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电监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
(4)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1.3财务要求: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1.4业绩要求:2020年1月
至投标截止
期间签订的土建(通信基站、机房类)、外市电引入施工、机房及动力配套工程相关施工业绩,且土建施工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800万元人民币、外市电引入施工项目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500万元人民币;机房及动力配套工程相关施工业绩累计金额不少于300万人民币;
以上
、金额以单项合同或订单或发票或甲方证明为准,须提供包括合同首页、签字页、金额、工程内容或工程量清单在内的合同关键页扫描件或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若为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框架合同对应的订单(加盖甲方印章)或框架合同对应的发票或甲方证明(加盖甲方公司公章并提供甲方联系人)。上述材料未提供或不完整将不计入累计金额。
2.1.5三类安管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经理(每个投标标段人员配置数量均不少于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个投标标段人员配置数量均不少于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经理(每个投标标段人员配置数量均不少于1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个投标标段人员配置数量均不少于1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除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其余人员各标段不得复用;同一标段内,A、B、C类人员不得复用,若所配置人员同时满足(1)和(2),则提供一次即可。
须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社保局出具的2022年12月
至投标截止日期间连续3个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2.1.6控股管理关系:
(1)在招标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
(发出当日不计)至投标截止日(含)期间,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
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
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
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或江苏铁塔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或江苏铁塔列入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19)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
:2023年7月
至2023年7月1
(北京
)。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 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框架下订单累计金额达到采购预算上限之日或土建外电配套一体化施工服务再次签订框架协议之日,上述任一日期到达时合同终止。
1.2.1计划工期:(1)土建外电:在站址确定的情况下,低压工期要求10天/站,高压工期要求20天/站。要求施工单位每站安排一支施工队伍确保单站工期要求。具体工期以甲方单项工程施工通知单为准。
(2)配套:在站址确定的情况下,单站工程工期为3天,10个以内站点工程工期为7天,10个至50个站点工程工期为10天,50个至100个站点工程工期要求为20天,100个站点以上工程工期要求为30天,具体工期以甲方单项工程施工通知单为准。
(3)土建机房(含铁塔基础):在选址完成的情况下,工期要求50天/站。要求施工单位每站安排一支施工队伍确保单站工期要求。具体工期以甲方单项工程施工通知单为准。
(4)铁塔基础施工:在选址完成的情况下,工期要求30天/站。要求施工单位每站安排一支施工队伍确保单站工期要求。具体工期以甲方单项工程施工通知单为准。
(5)小方量砼基础施工及改造站新增机柜基础施工:在选址完成的情况下,单站工程工期7天,10个以内站点工程工期15天,10个以上站点工程工期20天,请施工单位按照工期要求配置施工班组和人力、车辆,确保单站工期要求。具体工期以甲方单项工程施工通知单为准。
1.2.2质量标准要求:合格,符合国家、行业及招标人要求。
1.2.3技术标准要求:合格,详见技术规范书。
1.3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4采购预算:预估本次采购金额不含税3960万元。
1.5采购内容:土建、外电、配套一体化施工服务,产品执行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土建施工服务技术规范书》、《外市电引入施工服务技术规范书》、《动力及机房配套施工服务技术规范书》。
1.6服务区域: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各标段对应实施区域)
1.7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中标人及对应份额如下:
标段 |
标段名称 |
中标人数量 |
名次 |
实施区域 |
对应预算金额(不含税/万元) |
份额 |
1 |
苏州 |
3 |
1 |
虎丘区、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常熟市、太仓市 |
1500 |
50.00% |
2 |
吴江、园区 |
840 |
28.00% |
|||
3 |
张家港市、昆山 |
660 |
22.00% |
|||
2 |
泰州 |
2 |
1 |
海陵、高港、姜堰、兴化 |
600 |
62.50% |
2 |
靖江、泰兴 |
360 |
37.50% |
1.8最高限价:本项目按折扣(非OFF)报价,最高限价为折扣(非OFF)100%,折扣(%,非OFF)=1-下浮率(%)。投标人投标报价有任何一项高于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依法设立: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须提供有效的注册登记文件。
2.1.2 资质要求: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或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及以上资质(须同时具备承装类、承修类及承试类,电监会或能源监管办颁发);
(4)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或者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
(5)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须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2.1.3财务要求: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1.4业绩要求:2020年1月
以上
2.1.5三类安管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经理(每个投标标段人员配置数量均不少于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个投标标段人员配置数量均不少于1人):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2)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项目经理(每个投标标段人员配置数量均不少于1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每个投标标段人员配置数量均不少于1人):具有通信主管部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注:除企业主要负责人(A证),其余人员各标段不得复用;同一标段内,A、B、C类人员不得复用,若所配置人员同时满足(1)和(2),则提供一次即可。
须提供人员名单、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及社保局出具的2022年12月
2.1.6控股管理关系:
(1)在招标公告(邀请书)发出前3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1月
(13)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
(14)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1月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或江苏铁塔列入“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或江苏铁塔列入同类服务供应商黑名单”的,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供应商负面行为管理办法》约定的情形;
(19)在本项目招投标活动中串通投标的。
2.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获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刘欣
电话:010-68809590
手机:13522553206(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kefu@bidnews.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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